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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7-6/202404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务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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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安排,市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20248月开展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

(一)市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区) 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三)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经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

(四)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1份放入评审材料,2份单独报送。

2《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1份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 A4纸单面。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4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5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 、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7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要求: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论文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论著报送原件。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8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云南省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4)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一册,《一览表》须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册子第一页为目录,册子内容顺序要与目录顺序一致,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等。2 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

(二)具体承办单位(部门)报送材料

XX市、区)单位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以下简称《名册》,详见附件3)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要求:统一用 Excel制作,请勿合并单元格或者拆分单元格,由各市、区)具体承办单位和属各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电子版文件1份。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51份。

四、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和考核评价

(一)加大职称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务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将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情况纳入市、区)水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价。主要考核评价贯彻落实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情况,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合格率,群众满意度,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作用发挥等。切实防止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五、有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各级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1231

(二)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同意推荐的,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为职称评审把好审核关。梳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及具体填报要求,提升申报工作质量。

(四)材料报送事项。申报材料请于2024715日—20市、区)为单位派工作人员报送保山市水务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返还《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报送地点:保山市水务局三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学府路3),联系人:杨祝华,联系电话:0875-2122711,电子邮箱地址:ynsbssslj@163.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推荐评审水利水电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3.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评审材料一览表(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5.单位承诺书(模版供参考)

6.2024年保山市水利工程职称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保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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