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2-02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2-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保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保山市1月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态流量监测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31日,根据省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监测数据,并结合各县(市、区)复核情况,全市应上报数据小水电站117座,已上报数据的电站117座,其中生态流量达标113座,不达标4座,达标率96.58%。详情见保山市1月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表。
(一)昌宁县87.5%达标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腾冲市杞茂电站连续两个月不达标。
(二)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监测设备故障等原因,有关县(市、区)1月份对5座电站进行了故障报备,省级平台对这些电站不纳入1月份不合格名单。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按照《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围绕生态流量核定值、泄放设施、监测设备、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抓好问题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抓紧对通报中指出的未达标问题电站限期整改,并于3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报市水务局。
(二)请腾冲市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电站杞茂电站,按照《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市水务局。,保山市水务局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