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309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
文号 | 保水〔2023〕86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水务局、龙陵县水务局,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有限公司:
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电移〔2018〕23号),经企业创建、自评、专家现场复核、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保山市水务局认定腾冲市龙川江一级水电站、象达水电站、乌泥河电站达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现予公布,有效期至2026年9月。
保山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