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7-6/20240506-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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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美丽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对象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函》(云水函〔2023186号)文件要求,对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相关部门推荐,后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市美丽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以下对象正式推荐为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1.保山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保山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实扛牢河湖保护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统筹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三治一改善”“五大行动”,全力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迈向纵深。通过抓组织保障、扛实河湖长制政治责任,抓基础保障、夯实河湖长制技术支撑,抓重点难点、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抓督察整改、巩固河湖长制整治成效,抓考核激励、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效能,全面构建起保山市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形成了党政同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工作格局。202413月,保山市3个地级和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达标率100%;全市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100%,国控、省控断面无劣Ⅴ类水体。 截至目前,保山市已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3个,水利部“助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长江”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考核评比荣获“最美河流(湖泊)”1个、“最美护河(湖)员”3人,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先进个人”1人、“优秀河湖长”1人。当前,保山市河湖面貌不断改善,河湖水质稳步提升,河湖长制工作从“建立”向“见效”、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2.保山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生态良好、水清景美、管护高效的美丽河湖,保山公安环食药侦支队主动融入美丽河湖建设中,以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职能,在美丽河湖建设中彰显公安力量。一是高站位,强机制,为美丽河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保山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河湖警长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为美丽河湖建设提强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二是扛责任,强打击,为美丽河湖建设创造平安环境进一步压实公安职责任务,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目前已立案侦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挖砂石、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三是实调研,强监管,为美丽河湖建设当好参谋助手针对性开展突出问题和重点水域专题调研活动和执法监管,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促成相关县级政府在相关水域划定禁渔期、禁渔区。四是重宣传,强联动,为美丽河湖建设构建共治格局发挥宣传作用,提升群众参与意识。积极与主管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年内与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排查上级下发线索4条,联合查处行政案件11起。五是抓警长,强巡护,为美丽河湖建设增添警务力量充分发挥市、县、派出所三级82名河湖警长职能作用,按照警长巡河机制要求,扎实开展河湖巡查,发现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发出《公安提示函》5份。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保山环食药侦支队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河湖长+警长走深走实,扛牢保护美丽河湖和生物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先进个人

1.杨澄坤同志,男,汉族,群众,保山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该同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出色地完成我市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通过积极谋划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建设,组织构建起全市河湖长制组织架构和各项制度,形成党政同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格局;积极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不断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积极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工作;积极做好美丽河湖建设评定,高标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全面组织开展我市20202023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以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倒逼全市河湖保护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积极落实“河湖长制+”协作机制,有效整治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全社会保护河湖、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积极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如今,保山市河湖面貌逐步改善,河湖水质稳中有升,河湖保护治理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河湖保护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正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2.蒋曼芝同志,女,汉族,中共党员,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职工。该同志以绿美河湖建设为驱动构建美丽河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积极推进昌宁县绿美河湖项目建设。2022年,罗闸河(右甸段)完成植树量8.8万株,新建绿化面积6.9万平方米,获评为“2022年度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2023年,明山、立新、磨刀河3个水库完成植树量8万余株,新建绿化面积4.3万平方米,在管理范围内闲置、空留地块建成了绿美生态公园和果园。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守护美丽河湖。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在承办河长办的日常事务中,精准办文、高效办会、稳妥办事,倾心倾情倾力当好河湖保护“参谋员”、各级河长“情报员”、专项治理“服务员”、问题整改“监督员”、成效监管“观察员”、美丽河湖“营销员”。以典型经验提炼为导向宣传美丽河湖。对内建言献策、积极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向河长献真言、报实情。对外加强宣传,及时总结、精心提炼,加强典型工作经验的推广。个人已在国家、省、市、县等媒体报刊上刊登发表河长制工作成效,美丽河湖创建和绿美河湖典型经验做法等。

3.董炜同志,男,汉族,群众,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该同志一是思想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来,董炜同志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对水库实施增植补绿,充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植树节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库绿化美化行动,实施好“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近年来,北庙水库被评为“最美河流(湖泊)”,北庙水库、大海坝水库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29座水库被评定为“市级美丽(绿美)河湖”。二是重视挖掘水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北庙水库“红色教育展厅”,以“传承精神 守护绿水”为目标,通过讲好建库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引导党员、干部及群众饮水思源,铭记红色记忆,赓续奋斗血脉。三是谋求新跨越,一门心思抓水库管理,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形成按制度管理、规范操作的标准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北庙水库被评定为“国家级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大海坝、小海坝水库被评定为“省一级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四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担任评价组组长指导开展市级评价工作,参加2023年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开展省级评价工作,参与省级研讨云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指南、评价标准修订及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实施细则、大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制定。

4.彭安相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龙陵县勐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该同志自201510月参加工作以来,不论在哪个岗位上,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该同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目标导向,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全力推进小海生态保护和修复,在小海周边种植绿化草皮7200平方米、乔木与灌木1650棵,美丽河湖建设取得实效。他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河湖长制会议精神以及关于生态保护、河道治理等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负责制定了《勐糯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镇、村两级河湖长体系,完成了镇内5条河流、1条渠道、2个水库、2个湖泊“一河一策”方案的修订,主动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河湖长制成员单位整改到位,清单式销号问题。彭安相同志热爱河湖管理保护事业,以创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丽幸福河湖为自己事业的奋斗目标,在工作中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河湖守护者不怕吃苦、不畏困难的良好作风。

5.姚臻同志,男,白族,中共党员,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该同志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根据龙陵地理特点,提出 “两江”“一山”生物多样性整体保护方式并付诸实践,在全县构建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整体格局,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基层河湖治理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开拓怒江流域龙陵段水生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工作。对怒江流域龙陵段洄游鱼类产卵场开展公益诉讼保护,有针对性地对怒江流域龙陵段特有鱼类及其产卵场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份,通过协调推进、综合治理,积极维护了怒江流域龙陵段生态安全,此案在最高检20219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通报。二是开展龙川江流域龙陵段非法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对龙川江龙陵段非法网箱养殖污染水体开展公益诉讼保护,清理非法养殖网箱9350平方米,清理养殖鱼类63.953万千克,使污染区域水体恢复到三类水体规划标准,维护了龙川江生态安全。其本人讲述该案参加“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办案故事”。三是在河湖公益诉讼中,深化“科技赋能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率先构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体系,办案中广泛运用技术手段助力美丽河湖建设取得良好效果,20232月龙陵县院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56日至2024510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保山市美丽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杨赛芹,电话(传真):0875-2225355,电子邮件:bshzbgs@163.com,地址:隆阳区学府路3号。





保山市美丽河湖建设先进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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