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30811-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8-11 |
文号 | 保水〔2023〕68号 | 浏览量 |
杨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潞江坝灌区工程建设的建议(第2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都高度重视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建设工作,在接到建议后,及时组织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研、查勘,为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创造条件。
目前,潞江坝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灌区工程已全面完成规划阶段工作,可研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审查意见已于2023年3月6日转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接件审查可研涉及的14个专题报告,截至目前已完成审批11个(《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文物保护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书》、《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已审查待批复1个(《水保方案报告书》);剩余2个专题报告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项目投融资方案》正在编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稿已编制完成,前置的《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并于2023年5月26上会审查,由于存在“输水干渠不合理,边坡用地超规模”等问题,未通过审查。之后,项目编制单位又进行修改完善,由于《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文件下发使用,明确了暂停承诺制,用地报批采用规划符合性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研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中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符合性审查的相关要求,待要求明确后,需对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进行修改完善后即可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潞江坝灌区工程力争2023年年内完成可研报告批复,2024年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并开工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杨永生等代表对保山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下步潞江坝灌区等水利工程的建设还请你们继续给予更多的配合和支持。
保山市水务局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宏元 13908759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