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2-0822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2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一次会议 第三十八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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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隆阳区板桥镇大荞地水库管理的提案(003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划定,共划了8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6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8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面积共602.5969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7.7068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57.5959平方公里、准保护区437.2942平方公里,北庙水库作为保山中心城市的水源,已列入其中;6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面积共421.956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34.011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300.565平方公里、准保护区77.535平方公里。
积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山市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十三五”期间环境问题整治投入资金4705.75万元,2021年投入2750.62万元。建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界标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块,隔离防护设施,大保高速公路穿越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建设防撞栏1.123千米等一大批水源地保护设施。
二、强化水库管理
一是落实水库管理人员。大荞地水库管理单位为板桥镇水利工作站,聘用管理员一人,已对管理员进行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二是退出水产养殖。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缔小型水库及塘坝水产养殖的通知》(隆政办函〔2021〕52号)的要求,大荞地水库于2022年5月30日已退出水产养殖。三是移除家禽散养,已移除大荞地水库坝肩左侧散养家禽。四是取缔烧烤经营活动。已拆除大荞地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的烧烤设施和取缔烧烤经营活动。更换水库警示牌2次,发放水库禁止养殖文件一份。五是落实水库河长制工作。大荞地水库目前实行二级河长制,镇级河长杨甜,村级河长施绍举,截至目前,镇级河长应巡水库6次,已巡4次,村级河长应巡水库12次,已巡12次。2022年开展水库周边垃圾清理3次,共计清理杂草垃圾3吨。镇河长办督导水库管理2次,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大荞地水库的问题,市水务局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隆阳区水务局、板桥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大荞地水库、北庙水库等周边居民的水源保护意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大荞地水库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三级责任人责任,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和安全观测,加大对群众到水库游玩、垂钓等污染影响水体水质行为的劝阻力度,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的长效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水务局
2022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成义 0875-21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