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40515-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施工及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
文号 | 保水〔2024〕32号 | 浏览量 |
施甸县水务局:
你们上报的《施甸县水务局关于上报施甸县善洲水库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施水发〔2024〕28号)已收悉。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文件的通知》,我局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专家对《施甸县善洲水库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评审专家组认为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基本符合现行相关管理办法及规程、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施甸县善洲水库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内容。改善灌溉面积5.2万亩,分为善洲水库灌片、清水塘水库灌片、旧寨水库灌片,项目区共节水改造原渠道11条,节水改造总长15.974km,其中拆除重建段7.577km,防渗衬砌段7.245km,局部更换管道段1.152km;改建取水坝4座;改建配套渠系建筑物分/泄水口147处,背水桥32座,农机桥6座,人行桥36座,渠道量水设施(量水堰)88座;续建配套管道7条,续建总长 19.001km,管道进水池4座,管道量水设施(电磁流量计)26只,蓄水池4座,各渠(管)道建设内容如下:
二、同意项目区灌溉制度设计成果。灌溉设计保证率取p=75%,设计水平年农业灌溉需水量1757.46万m3,设计灌水率0.301m3/s·万亩。设计水平年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0(渠灌)和 0.80(管灌)。
三、同意项目区总体布置、渠道、管道、水池设计规模和工程地质评价及据此进行的工程技术设计。
四、同意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五、同意项目投资概算编制、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概算总投资3592.5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500/亩,其余部分由省级财政补助,地方以筹资及投劳折资的形式配套。
六、同意《实施方案》中所列的资金使用范围。
七、同意该项目经济评价分析。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实施后灌溉总面积52000亩(改善灌溉面积52000亩),年可增粮食产量396.20万kg,年增灌溉效益463.65万元,年增节水能力516.92万m3。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2.29%,经济净现值3174.61万元。
八、同意施甸县善洲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县水务局要确定项目责任人,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并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九、要认真开展灌区信息化建设及计量设施改造,基本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任务。
十、同意项目竣工后交由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有人管,长期发挥效益。
十一、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方案,重大设计变更应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完成后,要按相关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向市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
十二、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转账支付的“三专一封闭”管理,形成“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的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从规范上、程序上、制度上确保“三个安全”。
保山市水务局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