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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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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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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军供站职能,负责全市军供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为途径保山辖区成建制的新兵入伍、老兵退伍、部队调防、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等中转部队提供食宿和后勤保障服务。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稳中求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向好。  

1.建强基础架构,工作运转规范有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建6个军休机构、6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75个乡镇(街道)和95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2.主动跟进服务,激发了退役军人荣誉感。积极号召广大退役军人向杨善洲、张富清、黄文秀等榜样学习,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广大退役军人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主动作为,累计捐款39.00万元,捐物6.5吨。  

3.加大权益维护,增强了退役军人获得感。建立联系走访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加强排查调处、主动热情接访等措施,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业务培训,做到政策解释到位,无政策可依的诉求解释引导到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接待来访810,受理信访18件,办结17件,正在办理1件。采取多门协同,一门办理的方式,办结1100余名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累计补缴2600余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办结率实现100.00%  

4.落实抚恤优待,提高了退役军人幸福感。开展春节、八一慰问,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6267人次,发放慰问金342.73万元;慰问部队21.59万元。足额发放优待抚恤金、春节慰问金、医疗补助金等组织开展爱心献功臣义务巡诊、解“三难”等活动,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5.加强协调联动,军转安置优质高效。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宣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走进保山电视台阳光政务直播间,全方位、多角度的宣讲安置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全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8人,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97人,为2名转业干部协调家属随调,为6名现役军人子女解决入学难题。  

6.注重品牌牵引,就业创业向新向好。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18条措施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市就业岗位需求,举办金秋送岗位、就业暖人心招聘会建行杯保山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帮扶在第二届“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中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4项。其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评优秀组织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919,43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9,432.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44,944.34元,增长45.60%,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增加2,221,710.70元,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核定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223,233.64元,是因为年初预算及上级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19,432.07元。其中:基本支出4,290,298.90元,占总支出的87.21%;项目支出629,133.17元,占总支出的12.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72,285.75元,增长38.21%,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增加2,221,710.70元,包含人员经费增加2,033,885.52元,公用经费增加187,825.18元;2.项目支出增加350,575.05元,是因为2020年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退役军人相关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0,298.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1,710.7元,增长107.40%,主要原因为: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494.52元,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87,825.18元,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1,391.00元。是由于本年度人员调入、安置数增加,根据实有人数核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13,133.72元,占基本支出的9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77,165.18元,占基本支出的8.79%,人均支出为12,572.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9,133.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575.05元,下降7.52%,主要原因为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有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涉军人员服务管理及信访维稳经费200,000.00元,主要让优秀退役军人获得荣誉感,拥有存在感达,退役军人群体达到90%的稳定、第十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对象奖金21,000.00,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和单位,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双拥工作有效开展,双拥创建积极性大幅提高、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走访慰问资金216,000.00元,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52,000.00元,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普遍慰问115人,实地走访慰问市级困难企业军转干部15人、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54,000.00元,通过体检,有效预防、控制、治疗好疾病,切实保护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2020年组织全市117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1次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会议费2,600.00元,部署2020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召开中共保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2,100.00元,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山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召开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9,432.0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72,285.75元,增长38.21%,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增加2,221,710.70元,包含人员经费增加2,033,885.52元,公用经费增加187,825.18元;2.项目支出增加350,575.05元,是因为2020年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退役军人相关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分组慰问伤残军人50人,革命烈士遗属50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困难重点优抚对象50人,每人400.00元,烈士家庭、先进对象家庭7户,每户1,000.00元,企业军转干部困难家庭救助慰问15户,每户1,000.00元,慰问市直企业军转干部115人,每人400.00元,采购14.00万元的慰问品慰问驻保部队8家。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5,28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7,830.88元,行政运行支出2,669,383.8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1,133.17元,拥军优属支出100,000.00元,事业运行支出909,983.48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178,201.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7,47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0,027.67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235.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2,210.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符合发放的住房补贴10,671.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484.86元,完成预算的7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955.86元,完成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29.00元,完成预算的23.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1.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  

3.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7,812.03元,下降8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0,161.03元,下降8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49.00元,增长199.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75,200.00元。是因为2020年度无新购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减少3,379.30元,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减少了接待的次数,导致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55.86元,占90.83%;公务接待费支出3,529.00元,占9.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55.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955.8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拥军优属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2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调研、督查及过往部队兵员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没有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165.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825.18元,增长99.20%,主要原因为2020年主要增加:1.办公费增加48,128.96元,2.水电费增加1,257.00元,3.公务接待增加2,349.00元,4工会经费增加28,857.32元,其他交通费增加86,9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2,707,607.43元,其中,流动资产1,415,321.15元,固定资产1,517,896.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04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8,543.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9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07,607.43       

1,415,321.15       

1,517,896.79       

500,000.00      

       

175,200.00      

       

0.00       

842696.79       

 0.00      

0.00       

19,041.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涉军人员服务管理及信访维稳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三个不发生”“四包四结合”为工作抓手,切实做到异常动向能掌握、突发情况能预警,一般问题能化解、重大事件能应对。按照年度计划,按规定要求建设好各类服务软、硬件设施,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宣传保障水平,更好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涉军人员服务管理及信访维稳项目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需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服务管理及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涉军人员服务管理及信访维稳项目经市财政局预算通过,下发文件保财社〔202022号,到位资金2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涉军人员服务管理及信访维稳经费严格按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支出资金20.00万元,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思想权益维护科通过项目申报、编制,经财务汇总报送预算通过后,下达资金,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完成政策法规宣传活动5次;完成评选最美退役军人活动1次;推选2名最美退役军人;办理信访件14件;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100.00%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政策。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优秀退役军人获得荣誉感,拥有存在感达到90.00%;退役军人群体达到90.00%的稳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00%及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资金预算为2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万元,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涉军人员服务管理及信访维稳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19294号)文件精神,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命名表彰对象奖金及时发放,营造了浓厚双拥氛围,促进了双拥创建积极性。2020年度省财政下达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项目资金2.10万元。目前已经全部执行,执行率达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对象奖金项目是阶段性项目,每年开展一次。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奖金发放工作。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和单位,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双拥工作有效开展,双拥创建积极性大幅提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财政厅下发文件(云财社〔2019294号)到位资金2.1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奖金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19294号)执行,支出资金2.10万元,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我市在收到资金后及时及时开展奖励金发放工作,专款专用,足额及时发放,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此项经费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能够在时限内完成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我市符合享受第十届“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双拥模范城”2“双拥先进县”1个。“双拥模范个人”4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经费足额保障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双拥奖励金100.00%及时拨付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双拥氛围营造100.00%到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2.10万元,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实际应发放数执行率达100.00%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自评情况,宣扬表彰个人及单位,激发双拥创建热情。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优抚对象及驻保部队春节走访慰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保办电20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20209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委市政府分组到5县(市、区)慰问驻保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役军人开展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市优抚对象整体反映良好。2020年度财政下达春节慰问项目资金26.80万元,实际支付21.60经费执行率为80.60%共慰问伤残军人50人,革命烈士遗属50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困难重点优抚对象50人,烈士家庭、先进对象家庭7户,企业军转干部困难家庭救助慰问15户,慰问市直企业军转干部115人,慰问驻保部队8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优抚对象及驻保部队春节走访慰问项目是持续性项目,每年均需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优抚对象满意度持续提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做好慰问方案,市财政局下发文件(20209号)到位资金26.8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优抚对象及驻保部队春节走访慰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20209号)执行,实际支付21.60元,执行率达到80.6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及时开展慰问活动,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此项经费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能够在时限内完成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2020年春节慰问对象为驻保部队8家,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157人,企业军转干部115已全部完成慰问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能够按按市委市政府下达方案以及经费预算标准和慰问范围及时路额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全市重点优抚对象队伍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补助对象覆盖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因慰问金下发情况到昆上访人数小于5.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财政下达春节慰问项目资金26.80万元,实际支付21.60元。主要原因是5.20万元由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单独预算并列支,不足部分在该项目中列支。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自评情况,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完善慰问方案,优化慰问方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市委联席会议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下发《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金的通知》(保人社发电〔20131号),从2013年起,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金从每人200.00元提高到400.00元。2020年,对纳入市级数据库管理的117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一次普遍慰问,慰问经费5.2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状况指示,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普遍慰问115人,实地走访慰问市级困难企业军转干部15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根据我局上报的用款计划申请,将保财社〔202022号“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项目资金5.20万元全额拨付到我局零余额账户。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20万元,于20202月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然后根据本局召开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完成普遍慰问人数:115人;走访慰问市级困难企业军转干部15人。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春节期间完成慰问。  

产出指标下的数成本指标目标:慰问人数的标准400.00/人;走访慰问市级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标准1,000.00/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指标目标:慰问企业军转干部覆盖率达到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企业军转干部满意率95.00%,对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服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项目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不足部分在“春节慰问经费”中列支。  

项目  

1.项目名称: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4期,市委三届119次常委会会议贯彻全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2016年起企业军转干部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次,经费由各级分别承担,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体检,有效预防、控制、治疗好疾病,切实保护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2020年组织全市117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1次体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状况指示,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2020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根据我局上报的用款计划申请,保财社〔202022号将“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项目资金8.00万元全额拨付到我局零余额账户。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集中体检76人,体检费标准650.00/人,支付体检费4.94元。生活在异地个人体检8人,体检费在标准内报销,支付体检费0.50元。总计:5.44元,执行率68.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然后根据本局召开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完成体检人数84人。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8月底前完成体检。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人均648.00元,未超过650.00/人标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体检人员覆盖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企业军转干部满意率达到95.00%,对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服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资金预算为8.00万元,实际支出5.44万元,没有超过预算安排。支出未完成的原因:一是体检时企业军转干部病故6人;二是企业军转干部年龄偏大,身体状态不好,行动不便,主动放弃体检27人。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召开中共保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次全体会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项目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需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所有议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会议经费申请,经市财政局预算科审核通过后,下发文件保财预〔2020126号,到位资金0.26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严格按照会议费制度管理办法,支出资金0.26万元,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提交会议费请示,经市财政局预算科通过后,下达资金,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完成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次数1次;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参会人员参会率达到90.00%及以上;100.00%按计划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上半年完成召开会议任务;会议时间未超过1天;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会议费支出0.26万元未超过预算;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群体的长期稳定达到90.00%及以上;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参会人员满意率达到90.00%及以上,完成率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资金预算为0.26万元,实际支出0.26万元,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山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召开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项目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需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所有议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会议经费申请,经市财政局预算科审核通过后,下发文件保财预〔2020193号,到位资金0.21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严格按照会议费制度管理办法,支出资金0.21万元,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提交会议费请示,经市财政局预算科通过后,下达资金,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完成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次数1次;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参会人员参会率达到90.00%及以上;100.00%按计划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下半年完成召开会议任务;会议时间未超过1天;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会议费支出2,100.00元未超过预算;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群体的长期稳定达到90.00%及以上;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参会人员满意率达到90%及以上,完成率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资金预算为0.21万元,实际支出0.21万元,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费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然后根据本局召开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我站基本建设进度及自筹资金欠款情况对当年所涉及维修维护工程及政府采购事项,从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验收登记和完成付款等所有环节,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合同及施工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质量验收是否合格、付款手续是否规范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逐项对照开展自评,每个指标均设立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按标准设立对应的指标值。在自评过程中,组成项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绩效设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及项目资金使用明细是否违规进行检查,逐一逐项平凡评价,并对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根据我局上报的用款计划申请,将“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全额拨付到我局零余额账户。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项目资金办公费100,000.00元于201912月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站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赠送纪念品单位7家;二是完成按照本年度退役士兵市级退役人数1205人发放纪念品;三是完成采购并完成纪念品等的赠送,9月低前已完成;四是每份纪念品价值,实际承担人均82.5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军民联系。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退役士兵对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服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③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⑤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⑥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⑦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⑧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⑨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绩效目标的设定: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  

②预算配置: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二是重点支出安排率;三是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支出率;四是“三公经费”变动率。  

③预算执行:一是预算完成率;二是预算调整率;三是支付进度率。  

④预算管理: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⑤资产管理: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二是资产管理安全性。  

⑥职责履行:一是实际完成率;二是完成及时率;三是质量达标率.  

⑦履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二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总收入4,919,432.07元,总支出4,919,432.0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及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善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汇编》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为全面加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我们严格坚持以财政部门印发的绩效考核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部门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及指标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对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法规汇编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2020年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优抚及安置重点补助项目;“三公”经费方面,2020年市本级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运行费合计3.85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人员调资,非税收入的减少;二是项目根据实际符合人员数开展。部门实际支付进度已按既定目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绩效评价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度按照工作进度已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和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承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工作,使服务对象更加深入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并积极获得其认可。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精准、细化和量化。  

3)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4)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与财政部门、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沟通协调不够,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有待提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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