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979679X-/2022-092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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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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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供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供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执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平时和战时路经部队、入退伍新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膳食、饮用水供应和中转休息。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保山市军供站重点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推进我站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积极做好新老兵入伍退伍及部队中转途经过程当中的食宿接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7,61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617.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0.00,占总收入0.00%;事业收0.00(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0.00%;经营收0.00,占总收入0.00%;附属单位缴款收0.00,占总收入0.00%;其他收0.00,占总收入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8,029.91元,增长40.17%,主要原因是中央优抚资金增加550,0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7,61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632.09元,占总支出的67.64%;项目支出584,985.16元,占总支出的32.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8,029.91元,增长40.17%,主要原因是中央优抚资金增加550,0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供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2,632.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88.38元,增长3.8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新增退役士兵一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3,738.12元,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893.97元,占基本支出的7.27%。人均支出9,877.1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供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985.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3,141.53元,增长423.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中央优抚资金购买了车辆和厨房设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1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收入安排业务经费549,764.16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军供站购买车辆和厨房设备资金部分,年度项目完成率100.00%

2.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35,221.00元,主要用于单位房屋修缮,年度项目完成率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617.2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8,029.91元,增长40.17%。主要原因是中央优抚资金增加550,0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2,8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710.40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549,764.16元、部队供应1,040,359.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49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2,301.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191.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9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498.50元,完成预算的1,02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764.16元,完成预算的1,09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34元,完成预算的86.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购买公务用车的资金,本年度使用中央优抚资金购买公务用车1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51,028.50元,增长98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9,764.16元,增长99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4.34元,增长269.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购买新的公务用车使经费增加249,764.16元。

2.公务接待部队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764.16元,占98.15%;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34元,占1.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764.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249,764.16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供后勤保障服务及扶贫挂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3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过往部队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保山市军供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军供站资产总额10,246,535.27元,其中,流动资产945,705.07元,固定资产9,029,420.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1,41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276.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876.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4,9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544,687.3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0,44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246535.27

945705.07

9029420.20

 

8072813.95

 

 

247162.45

 

0.00

709443.80

0.00

0.00

27141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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