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979679X/20230920-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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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供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供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执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平时和战时路经部队、入退伍新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膳食、饮用水供应和中转休息。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保山市军供站重点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推进我站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积极做好新老兵入伍退伍及部队中转途经过程当中的食宿接待。2022年军供站接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1800人次,过往部队及运输救灾物资车辆300车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军供保障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7,56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5,617.03元,占总收入的82.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381,951.79元,占总收入的17.7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9,951.57元,增长18.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000.22元,下降2.3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381,951.79元,2021年无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资金减少;二是2022年经营收入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7,568.8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617.03元,占总支出的61.26%;项目支出4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0.9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381,951.79元,占总支出的17.7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9,951.57元,增长18.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984.94元,增长7.61%;项目支出减少134,985.16元,下降23.0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381,951.79元,2021年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及社保缴费变动,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三是2022年经营收入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供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5,617.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1,47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140.01元,占基本支出的6.40%。平均每人9,348.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供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军供站厨房设备的购买和餐厅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5,617.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1%。与上年相比减少42,000.22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资金补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4,41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1,424.9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424.96元;抚恤450,000.00元,其中:其他优抚支出450,000.0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072,992.87元,其中:军供保障1,072,992.8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0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909.2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7,355.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553.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9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9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严控公务接待人次,严格执行接待用餐标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1,238.50元,下降9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764.16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4.34元,下降85.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1批次3人比上年减少了3批次78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过往部队后勤保障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过往部队后勤保障服务产生的接待为1批次三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军供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军供站资产总额14,675,537.41元,其中,流动资产905,937.75元,固定资产13,115,599.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54,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64.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8,1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14,42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0,8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3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3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