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979679X-/2023-013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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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隆阳区新闻路51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2165316;传真:0875-21653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退役军人工作,按要求更新发布信息。2022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局专栏更新信息41条,在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7条;被《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及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人民网、新浪网、文明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信息10余篇;被云南省退役军人公众号和网站采用30余篇;被云南网、云南发布等省级媒体采用信息20余篇;被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保山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信息50余篇。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了2021年部门决算3条和2022年部门预算3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未在栏目中进行公开。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在政务新媒体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中央、省、市政策解读信息,2022年4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华带队做客《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对过去一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地介绍,就“推动法律政策落实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受理与办理责任科室,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守办理时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回复意见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规范、内容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适当,尽可能地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法依规、按期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根据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以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二是明确1位局领导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内局党组专题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局领导班子分工时,明确1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召开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推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全年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退役军人局专栏发布信息41条,围绕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退役军人工作等,积极在国家、省、市各大媒体和网站平台刊发新闻稿件。在“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刊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学习体会三期,开设“政策法规”“老兵风采”“政民互动”栏目,广泛征集退役军人意见建议,鼓励广大退役军人为退役军人工作建言献策。定期开展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退役军人局专栏、微信公众号安全防护检查,巩固网络安全防控能力,有效保障我局发布信息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抓,专职人员具体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同时,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更新的及时性,切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科室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公开内容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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