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979679X-/2021-0707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文号 | 浏览量 |
附件1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优抚对象及驻保部队春节走访慰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保办电〔20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9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委市政府分组到5县(市、区)慰问驻保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役军人开展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市优抚对象整体反映良好。2020年度市财政下达春节慰问项目资金26.8万元,实际支付21.6万元,经费执行率为80.6%。共慰问伤残军人50人,革命烈士遗属50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困难重点优抚对象50人,烈士家庭、先进对象家庭7户,企业军转干部困难家庭救助慰问15户,慰问市直企业军转干部115人,慰问驻保部队8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优抚对象及驻保部队春节走访慰问项目是持续性项目,每年均需开展。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优抚对象满意度持续提高。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做好慰问方案,市财政局下发文件(保财预〔2020〕9号)到位资金26.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优抚对象及驻保部队春节走访慰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9号)执行,实际支付21.6万元,执行率达到80.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开展慰问活动,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此项经费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能够在时限内完成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2020年春节慰问对象为驻保部队8家,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157人,企业军转干部115人,已全部完成慰问。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能够按按市委市政府下达方案,以及经费预算标准和慰问范围及时路额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全市重点优抚对象队伍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补助对象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因慰问金下发情况到昆上访人数小于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市财政下达春节慰问项目资金26.8万元,实际支付21.6万元。主要原因是5.2万元由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单独预算并列支,不足部分在该项目中列支。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自评情况,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完善慰问方案,优化慰问方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