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979679X-/2021-0707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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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

附件1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补贴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87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195月至12月全省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3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预拨2020年全省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云财社〔20206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将2020年全省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中央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社〔202011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第二批省级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28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云财社〔2020318号)等文件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我市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对优抚对象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切实缓解了生活压力。2020年度省财政下达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资金92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3.98万元,占比18.80%,省级资金751.62万元,占比81.20%2020年向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66.96万元,执行率83.00%153.64万元结转2021年使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是阶段性项目,根据上级通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开展。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我市及时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通知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优抚对象满意度不断攀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初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更新上报工作,经省退役军人厅审核通过后,省财政分两批下达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资金:

(1)云财社〔202034号文件下达省级资金 270.23万元;

(2)云财社〔202061号)下达资金727.48万元(中央资金282.48万元,省级财政445万元);

(3)云财社〔2020282号下达省级资金36.39万元;

(4)云财社〔2020318号文件收回此前下达的中央资金108.5万元。

    根据文件最终到位资金925.6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中央和省级资金到位后,保山市根据各县(市、区)优抚对象、保障范围及标准等情况,及时拟定经费方案和绩效目标,及时将资金下拨到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执行。各县(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2020年向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66.96万元,执行率83.00%153.64万元结转2021年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我市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按年初预算及直达资金分配方案分配县(区),年底对专项资金进行过一次检查,各单位能够按文件明确的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中央资金相关政策要求规范管理,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此项经费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能够在时限内完成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满足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覆盖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全市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因资金发放问题到昆、进京上访人数小于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优抚对象满意率度大于等于8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上级拨付我市价格临时补助资金92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3.98万元,省级资金751.62万元),实际支付766.96元,153.64万元结转2021年使用。造成结余的原因是2020年各类优抚对象病故470人。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自评情况,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下一步认真改进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资金发放工作,建议上级对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提前拨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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