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979679X-/2022-0316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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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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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军供站职能,负责全市军供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为途径保山辖区成建制的新兵入伍、老兵退伍、部队调防、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等中转部队提供食宿和后勤保障服务。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军供站;

2.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归局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工作本领、提升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用,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落实春节、·走访慰问制度,对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积极主动地开展经常性走访,传递党和政府关怀,让退役军人享受政策福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做好移交安置工作。继续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帮助退役军人认清安置形势、掌握安置政策、选准安置方式。推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和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提升综合能力。围绕省委、省政府提速提质、既快又好的要求,深入推进阳光安置,继续保持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

4.扎实做好双拥工作。要严格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商机制、任务落实通报检查机制,持续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好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要加强保山军供管理,提升军供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在全社会营造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5.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健全烈士祭扫工作机制,规范烈士祭扫活动,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网上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引导作用,让革命功臣得到尊重和优待,让退役军人在红色教育基地受到教育洗礼,继续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

6.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利用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把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实体化运行当做重点,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岗位资源共享和供需有效对接。加强就业创业扶持,积极探索政法、交通、消防等行业直招专招退役军人模式,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

7.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退役军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证。落实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系统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2610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8804.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6773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26104.00元,较上年增加3724804.00元,增长64.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8804.00元,较上年增加3477104.00元,增长69.94%;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00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677300.00元,较上年增加677300.00元,增长1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400000.00元;二是上级补助项目增加677300.00元;二是市对下项目增加26219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48804.00元,其中:本年收入844880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48804.00元(本级财力8448804.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48804.00元,较上年增加3477104.00元,增长69.94%。其中:本年收入8448804.00元,较上年增加3477104.00元,增长69.94%;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48804.00元,较上年增加3477104.00元,增长6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根据2021年末实有人员数核定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市对下项目增加26219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2610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488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50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148804.00元,主要原因因为根据2021年末实有人员数核定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568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8300.00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77300.00元和市对下项目增加26219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9100.00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61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2.20808)抚恤支出741900.00元,其中:(2080801)死亡抚恤1097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322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专项补助。

3.20809)退役安置1880000.00元,其中:(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650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灵活就业补助;(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30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4.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911704.00元,其中:

1)(2082801)行政运行经费23361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中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2)(2082804)拥军优属经费876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2082804)部队供应经费76030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等运行的支出。

4)(2082850)事业运行经费8339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中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5)(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的支出。

5.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6100.00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7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5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74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22年度部门基本支出4880504.00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4320900.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567900.00元,(30102)津贴补贴1399600.00元,(30103)奖金353800.00元,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610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99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40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及公务医疗补助保险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80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工伤、失业保险费,缴纳残疾人保障金;(30114)医疗费31400.00元,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52100.00.其中:(30201)办公费77100.00元,用于行政事业运行办公费;(30202)印刷费5000.00元,用于资料汇编等;(30205)水费6000.00元,用于支付水费;(30206)电费7000.00元,用于支付电费;(30207)邮电费21000.00元,用于支付邮寄费、电话宽带费;(30211)差旅费28000.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因公差旅费;(3021)维修(护)费5000.00,用于支付行政事业运行产生的维修、维护费;(30215)会议费5000.00元,用于支付会议费用;(30216)培训费5000.00元,用于支付组织开展培训费用;(30217)公务接待费17000.00元,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30227)委托业务费9900.00元,用于支付一站式系统委托费;(30228)工会经费114100.00元,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工会费;(30229)福利费1200.00元,用于职工福利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等;(30239)其他交通费187800.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交通补助及租车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04.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6504.00元,用于遗属补助;(30307)医疗费补助1000.00元,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大病补助。

2.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35683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946400.00元,用于春节、八一节日慰问费,企业军转干部体检费,退役士兵纪念品发放;(30216)培训费230000.00元,用于退役军人培训费;(30305)生活补助2391900.00元,用于退役军人各类补助。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20808)抚恤支出741900.00元,其中:(2080801)死亡抚恤1097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322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专项补助。

2.20809)退役安置1650000.00元,其中:(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650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灵活就业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30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7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长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6次,共计接待约1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长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增长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3568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9464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

重点项目分别是:

(一)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精神,对驻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边海防官兵开展春节慰问活动。2022年目标1:完成边海防官兵慰问活动;目标2:完成对驻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活动;目标3:加强军民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八一慰问经费项目

根据“八一”期间组织开展军事日活动、军政座谈会及双拥文艺晚会。2022年目标:开展军事活动、军政座谈会及双拥文艺晚会,慰问重点优抚对象,促进优抚政策落实,解决市级困难,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

三)市级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项目

根据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健康体检。通过体检,有效预防、控制、治疗好疾病,切实保护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2022年目标:组织市级企业军转干部开展1次体检。

(四)全市驻保部队退役士兵纪念品经费项目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对驻保山市隆阳区团以上各部队退役士兵进行慰问,赠送纪念品作为留念。具体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所需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2022年目标:完成2022年,驻保退役士兵纪念品发放工作,加强军民团结,和谐发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2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00.0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7500.00元,印刷费增加5000.00元,差旅费增加3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2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1997203.15,其中,流动资产1474327.18,固定资产10237625.9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285250.07,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8663.1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447.8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49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198.60元;资产使用收入35221.00元,其中出租资产24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5221.00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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