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园区应急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政治部,应急信息管理中心: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应急局局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防大灾、救大险、应大急”,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坚持对党忠诚,着力建强政治机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行动,全面履行职责使命。要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教育,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新时代干部工作和应急管理系统双重管理总体要求,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作风关。坚持“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围绕中心业务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坚持实绩导向,加强绩效管理,强化平时工作实效考核成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急﹝2020﹞88号),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全面培养挖掘应急管理战线的先进典型。
(三)筑牢支部建设基础。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创优基层党组织,做实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党支部联席会议等基本制度,积极推进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联盟”常态化运行,促进党建共建互动,加强局机关与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南方航空护林保山站等的共建,加强与挂钩村党组织的互动。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加强对科级干部、新提任党员干部的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认真开展“清风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排查和监控,确保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到位。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把好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履行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每季度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六)做实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着力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创建任务和联系社区创文帮扶工作。
(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紧紧围绕“提信心、转作风、重实干、创佳绩”,聚焦干部作风“八问”,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解决好干部“精气神”和干事创业问题。围绕政治品德好、为民作风好、担当创新好、完成任务好、廉洁纪律好,开展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树立真抓实干、紧抓快干、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
二、突出风险防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八)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健全约谈通报、媒体曝光、下发警示提醒函等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厘清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持续夯实安全城市创建基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年内,聚焦市政安全设施、消防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高层建筑、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等创建指标,夯实创建基础。
(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推动今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分地区、分行业梳理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推进整治攻坚,制定标准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年底迎接省安委会三年行动评估提高打牢基础。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好全方位的燃气隐患排查与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燃气事故发生。
(十一)抓好关键时间节点安全防控。围绕保安全、保稳定工作目标,紧盯“两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突出春节、清明、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围绕岁末年初、复工复产等重要节点各类活动安排,强化动态分析研判,严格履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防控责任,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分级管控、系统治理、科学预防。
(十二)抓好监管行业安全防范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 ”要求,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职责,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和双重预防机制,完成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矿山淘汰关闭任务,持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头顶库”治理,对照保留和关闭两个清单完成全市尾矿库闭库工作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抓实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动态巡查、四级动态预警,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完成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
三、突出统筹协同,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十三)统筹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理顺涉灾部门“防、治、救”责任;完善和落实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抗震救灾、减灾救灾等任务分工和协同机制,确保防灾减灾救灾一体推进、无缝对接。
(十四)统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充分发挥市普查办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完善普查工作协调对接机制,统筹各牵头行业领域做实工作基础,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按照上级规范完成普查总体任务,摸清全市灾害风险底数,着力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开展好市、县(市、区)二级综合评估区划工作,积极探索普查成果应用工作,逐步推动普查成果应用落地见效。
(十五)统筹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等职能职责,按照上级部署,统筹协调,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着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快防灾减灾避险转移安置项目研究,充分运用山洪地质灾害调查、洪水风险图等现有成果,整合重点行业、重要设施、重大隐患等调查数据,构建精准避险转移安置“一张图”。
(十六)抓好自然灾害信息管理工作。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灾情管理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灾后应急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措施,强化救灾资金绩效管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分类化救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大因灾倒损房重建维修力度,保障受灾地区和群众生活生产秩序恢复,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七)抓好水旱灾害日常防范工作。认真履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加强统筹协同,做实重特大暴雨应急处置准备,做好旱情监测,动态分析江河水库蓄水情况,及时会商和发布预警,保障供水安全。加强对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重点河堤河段和水库大坝、城市易涝点等开展安全度汛检查,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加强小流域洪水、地质灾害防御,细化预警预防措施和人员转移方案。
(十八)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认真履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全面推行森林防灭火“六字诀”,以完善和落实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综合防、专业救、全面抓”职责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完善扑救方案,制定操作手册,及时开展实战演练。
(十九)抓好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有序承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全面协调推进“监测预警、震害设防、震害救援、公众防震”四项抗震救灾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和现场队伍处置机制,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大震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抓好地质灾害救援协调工作。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精准排查、精准监测、精准预警、精准避让、精准管控、精准治理”六项精准措施,狠抓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全面筑牢地质灾害风险防线。强化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责任。
四、突出实战实效,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二十一)突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总体预案、灾害救助预案以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等修编工作,协调各市级部门开展专项预案修订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简明易懂、科学管用、便于携带的预案简本和工作手册,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学习,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市级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升能力。
(二十二)突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完善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完善日常管理、应急调用、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做好应急专家评选和专家库建设,制定应急专家遴选办法,发挥应急专家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面向全市企业专职和民间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战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理论、技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三)突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联动机制,形成省市间、市县间、部门间、军地间、上下游、左右岸通力协作的应急联动新格局。深入开展武警、军队非战争行动力量与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的联调联战联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十四)突出救援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互相补充”的综合救援力量体系。强化资金、装备争取扶持,实现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提升社会救援队伍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值班视频点检、抽查,按照“四有”(有固定场所、有专业值班人员、有完善规章制度、有相应配套设施)标准推进值班规范化建设。
(二十五)突出智慧应急系统建设。突出“智慧应急”“数字应急”,持续推进应急感知网、应急通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专网建设,推进市、县、乡三级应急大数据平台及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汇聚各部门数据资源等可共享信息,整合运用各级涉灾部门数据,形成全市应急指挥系统“一张网”。积极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广应急广播体系、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城镇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六)突出应急备灾能力建设。着眼于提高灾害处置和保障能力,科学编制年度市级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需求计划并不断争取得到保障和落实。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确保调度统一、流转有序、及时到位。合理利用相关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协议储备机制,形成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的多元化储备体系。逐步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卫星电话配备使用,做实灾害应对准备。
(二十七)突出应急规划体系建设。精心组织编制应急体系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应急管理信息化,锁定“十四五”时期目标。突出抓好规划上下衔接,项目谋划,加大向上沟通、争取力度,积极推动更多的资源、项目向基层倾斜。认真组织实施。
五、突出监管执法,补牢应急管理短板
(二十八)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力量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督促乡镇(街道)明确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发挥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哨点”作用,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
(二十九)加强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协调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初训、复训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执法办案专家库,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和监督抽查制度,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科学编制局机关年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有序组织执法监督。
(三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直报工作,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力度,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行政追责,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跟踪分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强化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督办。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要求、规范事故挂牌督办流程。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六、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十一)拓展宣传平台阵地。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打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宣传阵地;抓好“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运行水平,加大信息发布量;利用户外大屏和各类办事窗口、户外宣传栏、LED屏等人流密集场所宣传媒介和阵地滚动播放宣传画或标语,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
(三十二)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建立纵向、横向宣传报道资料互通机制、函告机制,扩大宣传报道信息来源量,突出提供城市安全、生产安全、应急避险等公益宣传。推动建立系统内分工协作机制,收集储备公共安全常识、生产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创新经验做法等信息。
(三十三)实施执法警示教育。建立许可审查情况、执法处罚典型案例报告和典型案例警示制度,持续发布属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后果信息,督促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消除隐患,按时落实闭环管理。
(三十四)加强素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扎实开展疫情防控、“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科普活动周、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急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督查引导,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聚焦企业班组一线,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
七、突出大局意识,狠抓重点工作落实
(三十五)狠抓平安建设工作。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平安创建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共安全专项组牵头作用,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加强源头防范,开展矛盾纠纷、突出信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突出监管行业和领域,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动打击走私、反恐怖和禁毒攻坚,确保行业安全稳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力争取防控物资储备,加强局内部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三十六)狠抓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与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信用分类管理机制,推行“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健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推进企业信息共建共享;健全信用修复和异议制度,明确企业信用“黑名单”修复的条件、程序和渠道,严把信用监管关。
(三十七)狠抓“放管服”工作。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严格依法组织行政审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材料,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完善审批办事指南,实行“一窗服务”模式,提升“互联网+”服务水平,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实施精准化安全服务。创新监管服务举措,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审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
(三十八)狠抓帮扶协调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紧盯挂钩联系的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通过党建联盟、结对帮扶等措施,统筹推动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工作。强化信息化推广运用,充分发挥“智慧应急”在边境治理、边境小康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十九)狠抓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认真履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公共安全专项小组职责,组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统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消防安全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加强自然灾害等突出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各牵头事项落实落地。要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双拥模范市持续发力,做实职责范围的工作,助推全市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八、突出作风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管理
(四十)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认真做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机关内部考勤管理、值班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各项工作,争创节约型机关。
(四十一)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完善局机关保密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制定局机关定密工作制度。持续做好局机关日常保密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观看保密宣教警示片等形式,加强对局机关全体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保密知识的培训。严格涉密文件的流转和登记,健全保密工作记录台账;严格涉密载体、介质管理,抓实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四十二)突出抓实监管档案管理。梳理制定局机关档案全宗卷,制定局机关档案归类文件目录和期限表。做好局机关大事记记录和整理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梳理局机关历年来的财务报账凭证,按照要求建立局机关会计档案。邀请市档案局派员指导,完善档案室规范建设、规范管理机制,严格档案室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档案移进、移出、借阅登记制度。
(四十三)规范值班值守和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完善局机关值班值守工作细则,制定局值班工作手册,继续做好值班人员的生活、办公、休假保障。加强值班值守督查检查,对各地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开展应急值守工作培训,提高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效率和水平。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备勤值班,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制定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做到“喊的应、拉的出、打的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