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20-0826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解读《保山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保山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炉,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时限及目标:

从即日起至2021年,推动实现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安全技能考核培训新格局,打造高危行业领域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聚焦重点行业人员:

聚焦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重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考核基础、提升培训能力、搭建信息平台、建强师资队伍、完善标准体系、落实补贴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政策宣传等九项重点工作。

具体做法:

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6个月以内,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高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开展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完善和落实师带徒制度,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经验丰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加大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

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高危企业要依法明确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新任用或招录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开展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全市各高危企业要制定培养方案,在202l年底前将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

加强考试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建设纳入保山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针对考试人员较少的操作项目,统筹行业间考试机构、协会等采取共建合作模式逐年投资建设一批考试作业项目,逐步实现我市特种作业考试项目全覆盖。

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危企业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机构,自主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其他不具备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能力的企业或机构,提供长期、量身定制的培训考核服务。

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体育部门联合遴选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互联网+安全技能培训”发展,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安全培训网络学院和各高危行业分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分行业和工种遴选优秀教师,健全完善市级师资库,建立师资联聘、共享、动态管理机制。组织遴选高危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培训机构标准、实训条件标准体系。推广结构化、模块化的矩阵培训方法和职业培训包制度,提升培训规范性、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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