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杨 军
(2018年5月31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们接着召开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近期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总结回顾2018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刚才,何伟同志传达了近期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直面问题,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从市安委会办公室统计数据来看,全市2018年1—4月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起,同比下降30.3%;死亡32人,同比下降8.5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5起,同比下降46.43%,死亡23人,同比下降23.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0人);工矿商贸事故8起,同比上升60%,死亡9人,同比上升80%。总体上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实现“双下降”,成绩值得肯定。但是,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控制压力加剧。一方面,全市工矿商贸行业事故数量、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暴露出在复产企业增加、生产要素活跃情况下,安全事故防控工作还存在“缝隙”和“盲点”。另一方面,隆阳区“1·22”“2·0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2起事故让我市较大事故指标已到“临界”,保山市在省委第81次常委(扩大)会议上被列为重点督查地区,工作压力剧增。二是事故诱发风险剧增。随着我市工业聚集化、城镇化和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全市跨越发展步伐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园中园”、轨道交通、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集中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建设等齐头并进,建筑施工安全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三是监管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县(市、区)、园区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行业主管职责没有真正履行起来,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城市运行安全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监管体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缺失。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实、不够硬,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及格线、只有高压线,决不能只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要时刻以“居安思危、如履薄冰”的心态警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当前,我们要强化4个方面的认识:一是要严格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要求。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首要位置来抓,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是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各项职责要求细化量化到具体工作中,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更好地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严格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和结果严控工作,联动协作、多措并举、综合整治,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以政府强化外部监管为主向企业增强内生动力为主的根本性转变。四是要严格落实“严格问责、警示教育”的追责要求。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控,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务必一查到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小。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雨季,也进入了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这段时期,灾害性暴雨天气增多,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安全生产风险和压力增大,特别是全市非煤矿山、在建高速公路和铁路路网建设面临极大地安全生产挑战。今天会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思想再统一、行动再动员、任务再明确、责任再压实,务必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把隐患减到最少、事故预防在最初,全力保障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务必责任在肩,坚决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来说,必须要有强烈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抓好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市安全监管局承担着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职能,必须主动担当,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综合监管责任体系。二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是各生产经营主体的直接主管单位,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动承担直接监管责任,与综合监管部门共同构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要夯实生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安监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务必百无一漏,坚决做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实查深查真查、严查彻查细查,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要切实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道路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主干道及通行客运车辆道路的检查,对低洼水毁路段、漫水路、漫水桥、临崖临水路段、易塌方路段及汛期可能影响道路畅通的路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要结合当前暑期旅游、学生放假带来的交通管理压力和强降雨极端天气,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重点区域和路段时段安排专人严防死守,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处态势,提高震慑力。二要切实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监管。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要督促地下矿山提前检修好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矿区附近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对存在淹井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对露天矿山,要重点防范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泥石流事故,凡存在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对尾矿库,要组织开展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对危险库、“三边库”“头顶库”、停用库,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明确安全防汛工作责任人和值守人员,及时组织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物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三要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务、交通运输、铁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5月18日召开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会议部署,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铁路、公路、码头、电力、水利、通信、民航、易地扶贫搬迁、能源建设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在建项目,全面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责令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坚决防范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坍塌、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建设进度不拉下,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四要切实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要重点检查临近山坡、江河湖泊或处于防洪区、库区、地势低洼区域的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情况;督促企业内部重点加强对生产场所、生产和使用装置及储存仓库、贮罐区域防雷防雨、排水阴沟通道等设施的检查,减少原材料及产品库存,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防污染措施,做好紧急停车、断电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严防汛期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针对夏季高温天气,要对加油站、加气站等安全实施进行全面排查;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雷电天气,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单位的警示、提醒,做实防范措施。五要切实做好夏季消防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教育、卫生等有关单位,突出对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及各类商场、寺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有效、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电力线路是否老化、用电设备是否完好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备案,提前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质监、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要主动作为,按照全国、全省部署的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要求,各司其职、严把关口,切实打好治理攻坚战。六要切实做好人员密集重点场所汛期安全防范。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各学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供电线路、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商务、公安部门要重点组织落实好端阳花市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员疏导、消防设施、展棚展位及文体活动安全有序。七要切实加强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的监管。要组织冶金等工贸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管控安全风险;要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以及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务必有备无患,坚决做好汛期事故应急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要求,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全面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对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安全监管、国土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信息员、自然灾害信息员、预警广播站的作用,做好监测预警预报等工作,快速、准确、有效发布应急预警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处置提供科学依据。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程序要求上报信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上报的信息审核把关,严防迟报、漏报、错报、谎报等问题发生。
(四)务必到点到面,坚决做好安全宣传氛围营造。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6月为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第17个安全生产月的契机,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大学习宣讲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结合起来,一并学习、一并宣传、一并贯彻,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障。二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各领域、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精心组织开展“6·16”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四是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按照“辖区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积极组织、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广大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全方位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化效果。五是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理念和素质。六是扎实推进安全文化试点城市创建。严格按照创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要求,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健康和谐、平安保山”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态势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要坚持担当负责。千担当、万担当,责任落不到实处就是没有担当。今天我再次明确,安全生产不是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一个人的事,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必须牢固树立这个观念。主要领导必须肩负起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查找问题,亲自解决困难,亲自督促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以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的魄力,能够担当、善于担当的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坚持马上就办。安全问题没有小问题,如果我们对小问题不管不问、不查不纠,小问题就会演变成大问题,最终就会酿成安全生产事故。各县(市、区)、园区和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讲在嘴上、止于会上,必须要有“马上就办”的实际行动,从小问题、小隐患抓起,立说立行、即知即办、马上整改,确保速度和效率永远跑在事故前面。
(三)要坚持绝不放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和督促检查,确保不漏每一户生产单位、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环节,尽早发现问题隐患,严肃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挂牌督办、从严惩处。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积极配合,不认真自查自改或隐患整治不彻底,以及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必须依法严惩。对一些典型事故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希望大家恪尽职守、齐抓共管,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地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