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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文号
  • 保安办〔201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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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现将《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19

 

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17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控制指标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与2015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全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显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行业目标

1.非煤矿山。到“十三五”末,所有中型以上矿山全部建成“四化”矿山,其中: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推广边坡监测监控技术;地下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矿、机械化装运、机械化撬毛,推广尾砂(废石、尾矿)充填技术、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所有在生产地下矿山建成安全避险设施,所有在运行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系统。消除“头顶库”、“三边库”等高危险尾矿库,重点治理弃库、取缔关闭库和无主库。所有在生产矿山和尾矿库实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危险化学品。到“十三五”末,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实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制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距离不足、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化工企业搬迁、退出、关闭机制和补偿政策;继续打好中缅油气管道等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攻坚战,加强油气设施保护管理,推进油气长输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监测;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管理,推进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监测。(市安全监管局、市能源局负责)

3.烟花爆竹。大力提高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加大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处罚;治理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科学规划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停止烟花爆竹生产审批。(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4.工贸。强化工贸行业企业涉及金属冶炼、高温熔体储运、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粉尘防爆等安全技术改造;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冶金企业、涉危涉爆场所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市安全监管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5.道路交通。2017年底前,完成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机制,建立客货运驾驶人职业教育体系。(市交通局、公安局负责)

6.消防火灾。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住房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公安局、市住建局负责)

7.建筑施工。全面建立建筑行业动态监管制度,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施工企业和项目“平安工地”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使用先进的隧道(洞)逃生管技术。(市住建局负责)

8.煤矿。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大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部井工煤矿按规定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现“系统规范化、开采正规化、采掘机械化、管理信息化”。继续开展煤矿转型升级工作,严格控制煤矿企业数量,按标准对保留煤矿实施改造升级,依法关闭不具备条件的小煤矿,推动全市煤矿规模化和规范化。(市工信委负责)

9.特种设备:坚持依法治特、科学监管、多元共治,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9人以下,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升5%,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环保水平。(市质监局负责)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任务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监管能力、安全能力、支撑能力、发展能力五大体系建设。

(二)重点工程

1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改造提升工程。围绕“控制总量、调控增量、优化布局、淘汰落后、调整结构、促进转型”的总体要求,实施煤炭产业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市工信委负责)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十三五”末,实现全市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300座以内,中型以上矿山比例提高到10%以上。大力淘汰关闭污染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小型矿山,整合一矿多开、矿山间安全距离不足的矿山,着力改造提升满足我市产业政策但安全保障能力偏低的矿山,力争小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的97.1%下降到80%以内。在重点、试点地区进行转型升级示范矿山工程。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五化”示范推广。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完善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2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十三五”末,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化工生产企业100%安全标准化达标,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加大小化工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对内外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企业实施搬迁。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再次进行排查清理,在2017年完成集中治理和整改,并全部通过验收。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危及公共安全,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将予以关闭或实施搬迁。(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3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017年底前,完成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按照全市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建成以市、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指挥室)为依托,以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即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接入国家、省防控监测网,基本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市、县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基础设施与监管执法装备。建设1个市级、5个县(市、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市级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市、县(市、区)安全培训考核点建设。建设市级、腾冲市安全培训考核点,建设完成考试分中心和考点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形成融入全省的培训考核平台。(市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重点整治公路事故易发路段和险要路段。加大对铁路平交道口、隧道、桥梁、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的排查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负责)

三、完善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市安委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逐级分解落实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投入保障。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对县(市、区)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投入,加强对煤矿“四化”、尾矿库、采空区综合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的支持。加大城市管网改造、化工企业搬迁用地置换补偿政策的实施,推动城市管网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对《规划》实施的载体作用,用项目落实工程任务,用工程任务落实《规划》。

(三)机制保障。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督考核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报道《规划》实施新机制、新做法、新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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