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6号)要求,对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安〔2019〕3号)要求,市安委办组织开展了《保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提出了调整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28号),将《规划》第12页“二、总体思路-(二)规划目标”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下降15%”调整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保持稳定”。 二、《规划》主要任务调整 (一)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调整。将《规划》第19页“三、主要任务-(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支撑能力-1.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中,“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二合一’,建设项目安全和预评价报告‘二合一’、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二合一’、安全验收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二合一’。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核查工作,核查比例不低于15%。”删除。将《规划》第20页“3.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中,“职业病危害事故”删除。将第21页“三、主要任务-(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发展能力-1.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删除。 (二)保障措施的调整。在《规划》第28页“五、保障措施-(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后,增加“涉及职责调整的部门,按照调整后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规划实施工作”。 (三)增加“数字应急”内容。在《规划》第23页“三、主要任务-(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发展能力-3.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中,将“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安全监管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删除,增加“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云南’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保山’的战略部署,推进‘数字应急’建设。以感知网络建设、应急通信网络基础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建设、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数字应急移动端建设、信息化安全保障建设、智能运维建设‘七项建设’为重点,打造全域覆盖的感知网络、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大数据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运行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特征的现代应急管理信息平台”。 (四)增加“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保政发〔2018〕30号),对《规划》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在《规划》第24页“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2.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和无尾矿山建设”后,增加“到2020年底,建成17座市级示范‘五化矿山’,实现全市所有生产矿山建成‘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并按照体系运行。” 2.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在《规划》第25页“1.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对内外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企业实施搬迁”后,增加“2020年底,14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推广实施智能二道门管理系统,强化落实危险区域减人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019年底,完成全市唯一1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机械化、自动化改造;2020年底,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减少30%以上。对批发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批发企业数量不得超过2户。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强制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到2020年,零售店(点)从目前的1177个减少到980个以内(其中长期零售点由883个减少到550个以内)。” 3.关于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在《规划》第26页“1.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后,增加“积极对地方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现有桥梁进行排查,完成地方管养国(省)干线公路现有五类桥梁改造,确保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0%以上,农村公路危桥率降至10%以内。 4.关于煤矿相关内容。在《规划》第24页“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1.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煤炭产业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后,增加“2019—2020年,根据保山市属滇西缺煤地区的现状,规划煤炭产业保供应发展目标,引导煤矿企业利用产能置换长效机制提升和释放优质产能。” 5.关于建筑施工相关内容。在《规划》第18页“三、主要任务-(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安全能力-7.建筑施工”中,删除“推进施工企业和项目‘平安工地’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使用先进的隧道(洞)逃生管技术。”增加“推广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施工电梯、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行隧道(桥梁)施工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3个100%’,即:施工作业前100%编制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论证)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100%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100%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到2019年、2020年底,国家、省、市房屋市政工程重点项目专项整治整改合格率分别达90%、100%。” 6.关于旅游相关内容。在《规划》第18页“三、主要任务-(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安全能力-9.特种设备”章节后,增加“10.旅游。全面增强旅游业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旅行社企业和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旅游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发布第一手旅游预警信息,完善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统筹体系,健全涉旅救援保障体系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救援机制。突出落实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实施旅行社企业及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景区安全专项整治,推行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推动实现景区内运营的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滑道、漂流、登山、攀岩、潜水、游船、骑马、热气球等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全覆盖;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健全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强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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