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4号)要求,市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政务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和统计调度科,具体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习教育。3月2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通报了局机关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求要把握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规范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及时对各栏目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发布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杜绝出现政府信息长时间不发布的情况。
(三)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及责任,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按照“互联网+政务大厅”的要求,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的汇报沟通,积极做好本部门“互联网+政务大厅”建设规划,逐步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机制,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张网”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细化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任务,8月13日,印发了《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对标检查,积极整改落实
7月31日,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2号)要求,我局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梳理,形成《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保安监发〔2018〕45号)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针对未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不完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制定了对应的整改措施,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部门文件公开情况,符合公开要求未公开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照目录对以前发布的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分类,统一格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公开
我局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结果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科室(支队、中心)按照任务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规定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各科室落实政务公开情况将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截至11月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生产专栏”累计公开各类安全生产信息近200条。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助力优化新时代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