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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2020-021902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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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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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市委改革办公室:

根据市委改革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评材料报送的通知》(保改办发〔201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情况

自保山市机构改革工作启动后,3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就位;3月8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3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情况;4月28日, 11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组建完成,并按程序任命了各科室领导。局党组坚持“边改革、边应急”,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等9项管理制度。二是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按照提升全市防火减灾救灾能力、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积极与公安、国土等部门进行协商,顺利整合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市民政局的救灾等职责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地质灾害、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市农业局的草原火灾、市林业局的森林火灾、市地震局的地震灾害等应急救援职责。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厅的部署要求,积极对接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立了良好合作机制,初步构建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应急能力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与复旦大学、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知名高校联系对接,共同举办2期、共11天的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取证人员100人培训班和灾情信息员165人培训班,促进了全市应急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二、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台账>的通知》(保改委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明确政治部主任段海嫦为办公室主任、陶月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为促进该项工作扎实有序,依法依规推进,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落实,我局严格落实相关责任,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将改革任务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根据有关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保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4个专项指挥部,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灾情收集汇总、信息发布和协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明确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两个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并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三、专题研究谋划推进改革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改革工作,市委常委会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汇报,研究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市委书记赵德光、市长杨军多次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国庆前夕,市委书记赵德光率队调研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从推进依法治理的高度,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检查,为推动安全生产改革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狠抓改革落实落地情况

(一) 抓好任务落实。紧扣“两大改革举措、五项主要成果”,我局对应省级于8月19日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9〕23号)文件。11月7日,省安委会出台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安〔2019〕6号)文件,我市对应省安委会,由市安委办(市应急局)牵头,市编办、市财政局配合,完成调研、拟稿、征求意见等程序,并于11月底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另外三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贯彻国家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省相关要求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因省级文件尚未出台,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组织调研,待省级出台即可迅速落实。

(二)狠抓“放管服”工作落实。

1.改进窗口政务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局党组于3月13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放管服”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门新的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执行领导进中心值班制度。市应急管理局五位副局长轮流到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值班带班,现场指导、监督窗口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党组书记、局长不定期到窗口进行重点检查,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代办服务制、投诉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

3.实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机制。努力克服人员编制不足困难,确保窗口工作人员至少维持2人,认真落实AB岗制度,其中A角两年内保持稳定。

4.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实际,及时对原安全监管局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申请事项格式文本等资料摆放在窗口供群众取阅,进一步方便申请人。

5.完善并实施清单化管理。认真梳理、完善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时报市政务管理局审定和公示。梳理完善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确认政务服务事项15项,含子项共计59项。

6.明确了首席代表委托窗口受理。认真落实《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明确政策法规科1名副科长为首席代表,将政务服务事项形式审查及受理权委托给窗口工作人员全权负责,授权委托到位,授予审批专用章1枚。

7.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我局除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外,还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和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对系统管理员落实实名制管理,责任措施到位,并适时加强学习培训,确保业务审查合法合规、信息录入及时、服务优质高效便捷。同时,我局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办理行政许可、考试、查询等便民服务事项,有力推进了“智慧应急”建设进程。

8.完善服务事项要素,压缩办理时限。梳理完善后的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高度关联匹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完善率100%,实施要素规范达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后一律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办理,通过全国安全生产考试系统,从考试合格提交制证到取得电子证书,申请人与审批办理人员不见面,办结时间压缩50%以,;网上办结率达100%。行政确认事项“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办结时限均压缩50%以上。

9.全面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认真落实《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宣传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按“我知我用我推广”工作要求,在全局职中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督促全体人员下载安装“办事通”并实名注册认证率100%。

10.落实上级部门推送的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经反复梳理认领,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达100%,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基本信息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公示。

11.切实简化行政许可流程。对一般行政审批事项,能当日完成办理的力争当场办结,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签批;业务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的,可电话报告签批。特殊需要现场复核的,要在一周内办结,由分管领导签批;分管领导因公外出的,可由互补的AB角副职领导签批,或由带班的副局长签批,确保审批事项高效完成。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办理,根据应急管理不得改革安排,目前从申请到取证可以通过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办理,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申请人跑动次数为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后,投资项目安全审查时限一律按7天为限。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窗口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事项115(含安全条件审查7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8项)件,非煤矿山行政许可事项61(含安全设施设计审查8项)件,全部按照承诺时间办结或上报,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100%,继续保持行政许可事项“零投诉”。

12.制定《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3个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等“六个一”要求,改革行政审批流程,全年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审查事项200项,均未发生超时限的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开局政务信息469条。

(三)抓实目标管理。一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积极研究制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要求,逐步构建起“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以严格的考核奖惩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应急管理暨消防安全工作会等;市安委会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次。市委书记赵德光、杨军市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作出批示要求。9月28日,赵德光书记深入市、区应急管理局就国庆节“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府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带队开展对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督促检查,确保了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三是坚持依法落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准入关口;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时限缩减到7个工作日,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实际重新编写办事指南,并重新公示办事承诺。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目前,已建立与纪委监委的协调制度,与公安、法院等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规范。严格按规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纪检、公安等部门参与调查,事故调查中设立技术组和管理组,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对外发布。

(四)夯实应急管理根基。一是整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保障资源,建成全市应急救援队伍14支、963人。二是积极推进“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暨省级综合应急救援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专题研究,同意划拨106.86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申报成功“保山市市级及隆阳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3750万元)。三是加快“智慧应急”建设步伐。9月21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隆阳现场会和全市应急系统工作推进会。目前,已接入隆阳区非煤矿山企业53家,尾矿库企业7家,加油站25家,其他危化企业3家,烟花爆竹企业10家,共计101家。

五、营造改革良好舆论氛围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各级政府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安全生产法》913场;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论坛、讲坛和研讨会947场;18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3240份;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培训3122人次;特种作业人员1005人次。三是开通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和开通保山应急抖音公众号。截至目前,发布微信公众号稿件509篇、保山应急动态72期、抖音短视频8条,被国家、省、市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采用或采访报道17篇。通过不同渠道大力宣传,为我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督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督察计划>的通知》(保改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照文件作了认真梳理,19项改革督察项目清单中,涉及我局的共有三项内容,即: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放管服”“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25号)、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保发〔2019〕11号)(两项内容均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按深化放管服相关要求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8〕23号)中加强旅游安全管理部分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所涉及的三项内容在2019年督察中没有发现问题。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改革方案落实成效检查评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改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不涉及2019年度自查评估内容。

七、推进搞个取得的成效情况

一年来,我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机构改革理顺了体制机制,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为契机,推动防灾减灾等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指标“双下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起,同比下降33.33%,死亡54人,同比下降12.90%),自然灾害稳妥有序处置(发生干旱、洪涝、风雹、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过程22个,导致93.1万人、6.88万公顷农作物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6亿元),圆满完成了4月份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度省级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延伸考核,得到了上级好评,全省4个先进典型中保山3个获得全国、全省推介。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实现“零事故”,“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决定性胜利。总的来讲,我局2019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承担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尚有差距。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了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能,承担了新成立的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目前,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尚未明确,特别是承担4个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职能部门对市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与专项指挥部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到位,“统”与“分”、“防”与“救”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导致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统筹协同抓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二因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公示网上办理任务未全部完成,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还未全面落实。下一步工作要重点要做好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改革,把各项改革成果转化为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效能。二是加快改革工作进度,加大调研力度,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贯彻国家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省相关要求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确保省级有关文件出台后尽快得到落实。三是进一步聚焦改革任务,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认真梳理,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举措得到全面落实。

经认真自查自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评为99.8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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