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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09_E/2015-070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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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一、财政拨款

509.28

一、基本支出

329.28

1、经费拨款

286.78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139.47

、罚没收入安排

8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7.84

3、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142.5

1、经费拨款

25.34

 

 

1)公务费

7.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8

 

 

3)福利费

0.08

 

 

4)职教工会费

4.76

 

 

2、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142.5

 

 

1)培训费(安全生产培训)

14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97

 

 

1、退休人员工资

     21.85

 

 

2、独生子女费

0.12

 

 

二、项目支出

180

 

 

1、经费拨款

100

 

 

(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100

 

 

2、罚没收入安排支出

80

本年收入合计

509.28

本年支出合计

509.28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人 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退休

市安监局

37

32

 26

 

 3

3

 

 5

 

 5

 

3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人数37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32人,退休人数5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9.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拨款286.78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42.5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9.2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为186.78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42.5万元,经费拨款安排支出项目支出为10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7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9.47万元。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万元,其中:公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福利费0.08万元、职教工会费4.76。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7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21.85万元、独子费0.12万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142.5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为180万元,其中:1、经费拨款支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2、罚没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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