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安有关规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保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和由市级调查处理的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特大生产事故。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工作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十)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经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检查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草拟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保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底线。二是坚持推动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高度重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等三项能力建设。四是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监管机制创新等。五是抓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道路交通、消防等五个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三)机构人员情况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7月,属于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内设8个职能科室和1个未独立核算科级事业单位,即局办公室、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划信息科、执法监察支队、应急救援办、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核定人员编制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在职在编32人,退休5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编制2015年预算的重要依据是和原则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队伍建设,注重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法监管和事故查处,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预算坚持以下下原则:
零基数预算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按照零基数预算部分规定的项目排序,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
收支平衡原则。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开展工作需要,又考虑我市财政实际情况,综合平衡,不变赤字预算。
定员定额原则。定额定员管理是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基本方法,我局在保证人员工资定员安排的前提下,公务费按人均4000元╱年、每张车辆25000元╱年的编制核算。
(二)具体做法
准确把握部门工作重点,认真梳理本单位经常性、必须性工作任务,根据上年开支情况结合本年工作任务目标认真估算各项任务所需资金。收入预算按近两年情况兼顾考虑各方面变化因素,严格按照现行规定收费依据进行预测。支出预算,按照“人员支出”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按财力可能的原则进行预算。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数及分类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509.28万元。
1、经费拨款286.78万元
(1)行政运行156.24万元
(2)机关服务8.49万元
(3)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
(4)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2.05万元
2、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拨款142.5万元。
3、罚没收入安排支出拨款80万元
(二)总支出预算509.2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9.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7万元。
4、项目支出180万元。
第一部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一、财政拨款 |
509.28 |
一、基本支出 |
329.28 |
|
1、经费拨款 |
286.78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139.47 |
|
2 、罚没收入安排 |
8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7.84 |
|
3、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142.5 |
1、经费拨款 |
25.34 |
|
(1)公务费 |
7.5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8 |
|||
(3)福利费 |
0.08 |
|||
(4)职教工会费 |
4.76 |
|||
2、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
142.5 |
|||
(1)培训费(安全生产培训) |
142.5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1.97 |
|||
1、退休人员工资 |
21.85 |
|||
2、独生子女费 |
0.12 |
|||
二、项目支出 |
180 |
|||
1、经费拨款 |
100 |
|||
(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
100 |
|||
2、罚没收入安排支出 |
80 |
|||
本年收入合计 |
509.28 |
本年支出合计 |
509.28 |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
人 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合计 |
财政全供养 |
财政全供养 |
||||||||||
小计 |
行政 |
参公管理 |
事业 |
工勤 |
其他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提前退休 |
|||
市安监局 |
37 |
32 |
26 |
3 |
3 |
5 |
5 |
3 |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人数37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32人,退休人数5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9.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拨款286.78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42.5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9.2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为186.78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42.5万元,经费拨款安排支出项目支出为10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7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9.47万元。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万元,其中:公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福利费0.08万元、职教工会费4.76。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7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21.85万元、独子费0.12万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142.5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为180万元,其中:1、经费拨款支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2、罚没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万元,同比下降23%。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务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二是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无大修预算资金。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比上面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48%。
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201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降低接待标准,杜绝非公务接待等。
附件:保山市安监局2015年经费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