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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调整市应急局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的批复》(保编〔2021〕15号),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火灾救援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科技装财科及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将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自然灾害统计指标全面下降,最大程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是持之以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持之以恒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个专题活动方案和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1+7”特别行动推进力度,将集中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一体推进,抓实“两个清单”,做到隐患“闭环管理”。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安全城市创建。聚焦市政设施、消防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高层建筑、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等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硬指标,夯实创建基础。四是持之以恒抓实源头综合治理。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强化源头管控,深入排查管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火灾、危化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性活动的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五是持之以恒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等专项预案,做好预案演练等组织协调工作。六是持之以恒推进机制体制建设。不断发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联动机制。七是持之以恒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以村民(居民)自治为基础的网格组织,形成应急管理、综治、维稳为一体的工作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58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58,9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589,00.00元,较上年增加715,700.00元,增长7.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58,900.00元,较上年增715,700.00元,增长7.74%;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1.2022年新增项目临聘人员经费780,000.00元;2.单位在职人人员较上年新增3人,致使人员经费及相关公务费增加52,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58,9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9,958,9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8,900.00元(本级财力9,958,9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58,900.00元,较上年增715,700.00元,增长7.74%。其中:本年收入9,958,900.00元,较上年增715,700.00元,增长7.74%;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减少5,522,738.49元,减少1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8,900.00元,较上年增715,700.00元,增长7.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1.2022年新增项目临聘人员经费780,000.00元;2.单位在职人人员较上年新增3人,致使人员经费及相关公务费增加52,5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58,9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58,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69,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700.00,主要原因分为单位在职人人员较上年新增3人,致使人员经费及相关公务费增加;项目支出2,78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63,738.49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有结转项目资金5,522,738.49元,2022年无此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9,4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290,000.00 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4.功能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2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4,3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6.功能科目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7.功能科目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6,158,1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8.功能科目2240104灾害风险防治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一次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出;
9.功能科目2240106安全监管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办案等经费支出;
10.功能科目2240150事业运行支出798,9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11.功能科目2240204消防应急救援248,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消防人员经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240299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315,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三个一”伙食补助及后勤装备器材购置支出;
13.功能科目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3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消防支队消防员招录工作中产生的劳务费、体检费、体能测试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经济科目301类工资福利支出5,74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48,400.00元,分别为基本工资支出1,883,000.00元;津贴补贴支出2,276,500.00元;奖金支出288,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9,4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47,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84,3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9,600.00元;医疗费支出49,600.00元。
2.经济科目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5,932,3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075.00元,分别为办公费支出241,875.00元;印刷费支出50,000.00元;水费支出16,500.00元;电费支出79,000.00元;差旅费支出19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5,000.00元;会议费支出5,000.00元;培训费支出10,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31,900.00元;委托业务费15,000.00元,福利费支出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89,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0元。项目支出4,529,300.00元,分别为办公费支出337,800.00元;印刷费支出15,000.00元;邮电费支出137,000.00元;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259,000.00元,差旅费支出80,0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80,000.00元;租赁费支出20,000.00元;培训费支出5,000.00元;被装购置费支出120,000.00元;劳务费836,4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608,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0.00元。
3.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分别为医疗费补助支出2,000.00元。
4.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249,2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425.00元,项目支出232,800.00元,分别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2,8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999.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999.9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共申报项目1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4,762,1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3个,其中:重点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4,762,1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4个。2022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重点项目绩效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1.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产出指标:查范围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人文地理,各级政府、基层组织等;自然灾害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5种灾害;全面调查年度历史灾害调查、重大灾害事件专项调查,调查1978—2020年全市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信息,调查1949—2020年全市重大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形成保山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形成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效益指标: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4.满意度指标:上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普查工作较满意。
重点项目绩效二:临聘人员经费
1.总体目标:保山市应急局2019年自成立以来,为保持单位基本运转及成立保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申请购买服务岗位6名,公益性岗位12名,现实际有购买服务6人,公益岗8人。按照国家提出的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切实抓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不同层次的学习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做好应急工作。
2.产出指标:准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救援队应强化应急知识学习和实战演练,提高救援能力,保证第一时间相应救援。
3.效益指标:提高防范应对救援能力,不发生因救援不当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不发生因救援不当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4.满意度指标:企业对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满意度较高。
重点项目绩效三: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开展好全市扑火指挥员培训、森林灭火应急演练,确保森林消防支队灾害应对能力有提高。
2.产出指标:开展全市扑火指挥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森林火灾应对能力。
3.效益指标:灾害发生后响应及时,不出现因救灾不力导致人民生产财产受损失等情况。
4.满意度指标:受灾地区党委、政府、群众对救灾工作较认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9,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00.00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职人人员较上年新增3人,致使人员经费及相关公务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716,345.16元,其中,流动资产3,196,800.98元,固定资产2,613,027.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7,765.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5,48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3,977.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