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财政局、安监局:
经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保山市财政局研究,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7〕78号)分配保山市的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见后表),请列入2017年“2150605安全监督监察专项”预算支出科目,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快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保财产业〔2017〕46号文件下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 |
资金(万元) |
备注 |
隆阳区 |
30 |
安全生产建设 |
施甸县 |
15 |
安全生产建设 |
腾冲市 |
25 |
安全生产建设 |
龙陵县 |
20 |
安全生产建设 |
昌宁县 |
25 |
安全生产建设 |
保山市安监局 |
107 |
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100万元;仓库租金补助3万元;安全文化示范点建设4万元。 |
合计 |
222 |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抄送:保山市审计局。
保山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