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434201000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两个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办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厘清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
2.强化大安全建设。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以腾冲安全文化示范市、和顺安全文化示范镇为典型带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城市、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建设,用三年时间实现县乡全覆盖。以隆阳区西邑乡和金鸡乡为示范点,推进农村安全文化建设。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推动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旅游等相关行业安全监管。
4.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方面、各环节的协同工作机制,着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范、抗震救灾和物资储备等工作,推动形成优化、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5.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和市、县、乡、村四级安全和灾情信息员队伍。推动市级13个预案和各部门、各行业应急预案修编衔接工作,不断优化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航空护林常备力量和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强化联动配合,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能力。统筹推进“保山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和“保山数字应急”建设。加快推进“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暨省级综合应急救援示范基地一期项目”建设。
6.强化宣传教育。制定全市宣传工作方案,围绕年度工作重点、专项宣传、主题宣传,灵活运用各类各级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报道全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充分展示全市机构改革成效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成果,塑造全市应急管理人的良好形象。
7.强化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应急系统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应急工作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以组织学习习近平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不断抓实机关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争创党建示范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推进肉牛产业扶贫工程,实现农户稳定增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8.抓好疫情防控。做好疫情内控工作,确保应急队伍健康稳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坚持服务和监管并重,全面安排落实好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全面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929,93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9,937.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907,700.43元,增长71.74%,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2020年底较年初增加1人,人员变动导致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纳入决算金额较上年增加5,904,600.00元;三是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部分经费随着职能转变逐渐划拨到单位,致使相关经费增加。其中增加的资金主要有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应急演练经费100,000.00元,市消防支队消防员招录经费120,000.00元,市森林消防支队消防员招录经费130,000.00元,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经费130,000.00元,2020年防灾见着救(“智慧应急”)补助资金5,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407,199.02元。其中:基本支出8,366,001.36元,占总支出的62.40%;项目支出5,041,197.66元,占总支出的37.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2,215.02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2020年底较年初增加1人,人员变动导致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纳入决算金额较上年增加5,904,600.00元;三是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部分经费随着职能转变逐渐划拨到单位,致使相关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09,409.80元,人员经费增加765,102.0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544,307.75元,项目支出增加642,805.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66,001.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9,409.80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底较年初增加1人,人员变动导致单位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13,162.66元,占基本支出的8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52,838.70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41,197.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805.22元,增长14.61%,主要原因为市应急局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部分经费随着职能转变逐渐划拨到单位,致使相关经费增加。其中项目经费主要有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2020年春节慰问费2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18,00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15,936.15元,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补助经费360,000.00元,应急演练经费100,000.00元,市消防支队消防员招录经费120,000.00元,市森林消防支队消防员招录经费130,000.00元,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经费130,000.00元,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87,261.51元,市级安全生产管理经费5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7,199.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2,215.02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为2020年底较年初增加1人,人员变动导致单位人员经费增加;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纳入决算金额较上年增加5,904,600.00元;市应急局2019年挂牌成立,部分经费未随职能转变划到单位,2020年划拨到单位致使相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和春节慰问支出,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0,000.00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5,10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5,160.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545.4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1,46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9,849.2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246.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6,369.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补助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51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204,11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7%。主要用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信息化建设等与应急管理有关的工作,其中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297,234.72元,应急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5,936.15元,安全监管支出3,047,261.51元,应急管理支出460,000.00元,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903,681.00元,消防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0,000.00元,森林消防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6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202.00元,完成预算的9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02.00元,完成预算的84.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矿山排查等工作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23人,较上年增加6批次,61人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8,586.00元,下降2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019年53,000.00元,2020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为0.00元,较上年减少53,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14.00元,增长65.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是:一是因疫情、工作实际情况等原因2020年为发生出国(出境)考察等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未发生;二是单位公务用车较老旧,每年公车费用均较高;三是2020年发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矿山排查等工作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23人,较上年增加6批次,61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0元,占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11,202.00元,占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0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矿山排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838.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3,959.75元,增长76.74%,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底较年初增加1人,人员变动导致单位经费增加;二是市应急局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部分经费随着职能转变逐渐划拨到单位,致使相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水电、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残保金缴纳等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培训、车辆、公务接待等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66,459.30元,水费690.20元,电费3,314.18元,邮电费34,012.49元,物业管理费28,532.16元,差旅费13,100.00元,维修(护)费13,100.00元,租赁费22,700.00元,会议费22,700.00元,培训费28,780.00元,公务接待费28,780.00元,劳务费372,700.63元,委托业务费29,015.78元,工会经费118,834.4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9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7,9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29.50元,医疗费补助55,898.20元,奖励金29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489,114.59,其中,流动资产5,694,387.24元,固定资产6,794,727.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07,685.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72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2,489,114.59
| 5,694,387.24
| 6,794,727.35
| 0.00
| 1,265,300.00
| 0.00
| 5,529,427.35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6,1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7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9,3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4,83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经费56.00万元,根据原预算统筹用于安全生产日常办公、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宣传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外,还要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能有序正常开展。计划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设施设备维修、租赁等支出29.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支出22.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1.00万元,委托业务费、劳务费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2号)收到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经费56.00万元,统筹用于安全生产日常办公、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宣传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能有序正常开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支出56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设施设备维修、租赁等支出29.17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支出22.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1.03万元元,委托业务费、劳务费0.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0次,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强化舆论宣传和安全素质教育,提升公众安全行为;灾害处置相应及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灾害救助工作满意程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随着机构改革与职能职责增多,资金使用不再仅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考虑到机构改革因素,除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资金的投资扶持力度外,再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资金扶持,同时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补助经费36.00万元,统筹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救援队伍异地训练等开支,以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工作能有序正常开展。其中,计划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工资劳务费支出36.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13日收到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补助经费36.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救援队伍异地训练等开支。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36.00万元,结余0.00万元。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救援队伍异地训练等开支。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救援队伍异地训练开支得到充分保障,各项工资补助按时发放,应急救援队伍共参加业务学习2次,开展应急演练11次,各项救援训练计划均得到落实。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应急救援队伍通过与其他部门、企业共同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了全队防范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能力,增强了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企业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满意度较高,对演练、救援结果0投诉,因救援不当造成的重大损失次数为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重点和人社部门要求,合理均衡救援队伍人员工资、保险各项费用支出,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救援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结合人社部门每年调整的缴费比例和最低工资等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20年应急演练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2020年应急演练经费10.00万元,根据原预算统筹用于通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支出,做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以完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计划用于应急演练办公、差旅、维修7.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2号)收到2020年应急演练经费10.00万元,统筹用于统筹用于通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支出,做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以完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整合应急救援力量。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应急演练经费支出10.00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应急演练办公、差旅、维修等支出7.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开展多灾种应急演练1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演练3次,有效提高参与人员应急能力,社会群众对应急的认知程度。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全体参演及观摩人员应急救援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公众安全意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通过应急演练参演、观摩人员对演练成果满意度较高,无投诉情况,较好的完成了应急演练工作。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应急演练工作能提高参与人员应急能力,社会群众对应急的认知程度,我局在开展过程中项目绩效与实际演练工作存在一定差异,致使项目绩效评价存在一定差异,考虑实际情况,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增加各项应急演练情况,提高群众应急演练能力,优化绩效评价,增加相关资金扶持力度,为全市应急演练工作提供各项支撑与保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20年消防员招录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结合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核准预算12.00万元,用于消防员招录各项开支,确保消防员招录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进行。计划用于体检、器材、场地设置、办公用品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支队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2月收到市应急管理局拨消防员招录12.00万元,统筹用于办公用品、招录器材采购、场地设置、饮食保障,以确保消防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消防员招录经费支出12.00万元,市财政收回0.00万元。其中,用于采购招录器材装备约1.00万元、消防员招录体检费用约10.00万元、场地设置、饮食保障支出约1.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结合招录方案各项组织程序,共招录新消防员40人,目前该批消防员已全部考核通过,分配到各基层单位执勤备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通过招录新消防员40人,增强了队伍人员实力,有效的稳定了保山辖区社会面火灾形势,较好的为保山经济建设发展保山护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参与新消防员招录人员对招录工作满意度较高,对招录过程和招录结果0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支队结合消防员招录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消防员入职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多,资金使用不再仅满足日常执勤备战工作需要,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考虑到机构改革因素,除加大对消防器材装备、社会公共消防设施的扶持力度外,再对我支队消防救援人员的福利待遇进行资金扶持,同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20年森林消防员招录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应急、财政关于我省2019年度消防员招录及培训相关经费保障事项的通知》,组织开展2019、2020年森林消防员招录工作,预算13.00万元用于森林消防员招录各项开支,确保森林消防员招录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进行。计划用于体检、场地设置、办公用品等各项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 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市森林消防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2月收到市应急管理局拨森林消防员招录经费13.00万元,统筹用于办公用品、场地设置、饮食保障,以确保消防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消防员市森林消防招录经费支出13.00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森林消防办公、场地设置等支出2.00万元,体检费用11.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森林消防救援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新招录森林消防员在资格审查合、考试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各个关口全部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录并报到。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目前,该批次新招录森林消防员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为保山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参与新森林消防员招录人员对招录工作满意度较高,对招录过程和招录结果0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支队结合森林消防员招录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消防员入职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因机构改革,资金使用不再仅满足日常执勤备战工作需要,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考虑到机构改革因素,除加大对森林消防器材装备扶持力度外,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经费13.00万元,根据预算用于开展全市扑火指挥员培训、森林灭火应急演练,确保森林消防支队灾害应对能力有提高,保证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和日常防灭火工作顺利进行。计划用于森林防火、应急演练等工作工作办公2.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13日收到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经费13.00万元,统筹用于开展好全市扑火指挥员培训、森林灭火应急演练,确保森林消防支队灾害应对能力有提高。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经费支出13.00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用于森林防火、应急演练等工作工作办公1.83万元,差旅费8.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开展全市扑火指挥员培训1次,应急演练2次,提高森林火灾应对能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灾害发生后响应及时,不出现因救灾不力导致人民生产财产受损失等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受灾地区党委、政府、群众对救灾工作认可度较高,无投诉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随着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多,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考虑到机构改革因素,除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资金的投资扶持力度外,再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资金扶持,同时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根据预算统筹用于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暨省级综合应急救援师范基地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救援基地一期开工建设支出,计划用于项目开展勘察费、可研费、规划设计费、咨询费等委托业务费90.20万元,项目开展其他费用9.8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7月20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财建〔2020〕84号)收到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统筹用于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暨省级综合应急救援师范基地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救援基地一期开工建设支出,以确保项目有序正常开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咨询支出44.31万元,勘察费21.92万元,信息技术服务费4.80万元,方案编制费25.00万元,项目开展相关支出3.97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市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各前期报告均通过评审,一期建设如期开展,按时结算各项前期费用,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进度序时不同,有费用按实际情况支付,不发生拖欠款项等情况,有效推动项目各项工作开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各前期工程招标采购等,确保经费效益最大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开展中,涉及企业对项目开展工作均较为看好,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暨省级综合应急救援师范基地项目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因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暨省级综合应急救援师范基地项目金额较大,项目前期经费较大,目前经费对于项目严重不足,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考虑到项目开展,加大对项目的投资扶持力度外,同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30.00万元,根据预算用于“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项目: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式,以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基础能力建设,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城市建设为主要内容,研究提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总体目标、重大举措、实施保障及重大工程和项目。计划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30.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月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十四五”规划资金的通知》(保财预〔2020〕239号)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30.00万元,统筹用于“十四五”规划项目编制费用,做好“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为保山应急体系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支出11.59万元,财政收回18.41万元。其中,用于“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费11.59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积极开展“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开展2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为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底开始开展“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项目,按合同序时进度完成部分资金支付,项目正在开展,确保做好“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编制单位对“十四五”工作涉及服务等工作较为满意,不存在投诉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全市应急体系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式,以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基础能力建设,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城市建设为主要内容,研究提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总体目标、重大举措、实施保障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做好项目规划。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应急管理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因“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项目较大,涉及内容较多,资金较大,年底未能完成相关资金支付建议考虑到规划实际情况,加大对“十四五”规划资金的投资扶持力度,完善绩效考核,确保做好项目规划,为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1.00万元,统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其中,按计划用于县(市、区)安全生产建设支出30.00万元,市应急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用于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保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86.00万元,用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保山储备库30.00万元,用于应急能力建设100.00万元。
项目资金到位后,全市应急系统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严格防范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277.19万元,结转2021年使用53.81万元。其中,县(市、区)安全生产建设支出3.00万元,结转1.54万元;用于市应急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用于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保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86.00万元,结转24.76万元;用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保山储备库30.00万元,结转27.51万元;用于应急能力建设100.00万元。结转经费将用于2020年未完成项目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开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建设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范围、内容,并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厅关于下达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158号)文件,2020年9月我市收到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1.00万元后立即按照本年全市应急系统工作任务和重点进行分配,并按照省厅要求,统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第二批)》(云财资环〔2020〕92号)12月日收到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100.00万元,用于应急能力建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277.19万元,结转2020年使用53.81万元。其中其中,县(市、区)安全生产建设支出30.00万元,结转1.54万元;市应急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用于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办公、印刷费等支出31.34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培训、专家检查费用3.66万元;用于保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86.00万元:用于应急救援队设备购置19.78万元,应急救援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26.88万元,救援队训练等其他费用14.57万元,结转24.7万元;用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保山储备库30.00万元:用于省级2020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保山储备库2.49万元,结转2.51万元。用于应急能力建设10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第二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竞赛和云南省因地震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演练费用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函〔2017〕59号)以及《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按照省厅考核任务,完成淘汰关闭矿山14座,非煤矿山总数233座,危化品企业改造1户,企业隐患平均自查自报率83.33%,企业三项检查覆盖率达到10.27%,指挥和战斗人员培训率100.00%,应急演练2次,企业隐患整改率98.06%,培训合格率96.00%,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完好率95.00%,储备库装备、设备物资完好率90.00%,储备物资和装备更新率11.00%,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1.12%,达到年度目标;安全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41%、13.58%,重大以上事故起数为0起,均实现年度指标,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对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资金存在结转55.27万元,原因是我局开展的相关项目。应急救援队资金结转24.76万元,其中,应急指挥调度平台项目资金结转19.06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剩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未到支付节点,在2021年年初项目完成后支付相关款项;应急救援队日常训练经费、救援车辆维护保养资金结转5.70万元,计划在2021年初支付救援队的相关经费,以维持救援队的正常运转。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保山储备库资结转资金27.51万元,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仓储物资及溯源平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修缮维护项目在2020年底尚未完成,计划2021年年初项目完成后支付相关款项。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快相关项目进度,按时支付资金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分析,我局总体依法依规按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安全监管经费补足的实际困难。但是,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不足仍然是当前面临的最具体的问题。
随着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进程加快,为切实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议省厅继续加大对保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项资金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省级防灾减灾救灾(“智慧应急”)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省级安省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500.00万元,统筹用于保山市“智慧应急”项目的经费开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保山应急基础信息汇聚融合平台系统”经费为375.00万元,“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项目”经费为125.00万元。
项目资金到位后,全市应急系统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防控、应急救援一体化发展。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金支付0.00万元,资金结转500.00万元,其中保山应急基础信息汇聚融合平台系统”经费为375.00万元,“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项目”经费为125.00万元,继续用于在2021年开展相关项目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的通知》(云财建〔2020〕297号)文件,2020年11月9日我市收到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500.00万元后立即对照本年全市应急系统工作任务和重点,并按照省厅要求,统筹用于开展应急指挥体系(智慧应急)建设,为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提供了保障。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省财政要求,合理合规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由于2020年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阶段,资金尚未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建〔2020〕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的通知》(云财建〔2020〕29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164号)以及《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厅考核任务,开展应急指挥体系项目(智慧应急)建设,开发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数据管理平台,提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管理权限,建设应急机构、应急队伍、专家、应急物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重点防范单位、应急预案、监管数据等基础数据的管理功能,同时为分级大屏系统建设做好数据分级预览基础,并以隆阳区为试点完成数据的采集与展示。搭建“保山数字应急”综合平台,“保山数字应急”综合平台在建四个子平台为:指挥调度系统、监测预警平台、便民服务平台、拓展延伸平台,将隆阳区和河图街道办事处分别作为区县级和乡级试点开展应用,目前已实现监控、预警、图传、人员物资标示,应急响应、调度指挥等基础功能。开展“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和应用,信息准确率在95%以上;各类信息纳入资源池达到25%,未完成的原因是信息资源量大,收集数据需大量工作。在项目更新实施期内建成各平台,并保证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能提供详实有效的信息。建成的相关平台系统可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详实有效的应急机构、应急队伍、专家、应急物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重点防范单位、应急预案、监管数据等基础数据的查询和管理功能,有助于提升应急管理部门辅助决策和救援实战能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各级“保山数字应急”综合平台使用人员满意度较高,为民服务平台群众满意度较高,未接到不满意反馈意见。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11月资金下达后我局立即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招投标相关流程在12月底前完成,因年底结账致使在12月底前未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
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完成招投标,下一步我局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例会等方式,加强组织协调,全力督促相关开发单位在前期基础上尽快数据治理平台、统一门户和“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建设。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继续加快推进数字应急平台建设,打造城市安全“数智”体系;加快推进隆阳区数字应急综合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为引领,着重推进传统业务工作数字化转型;基于“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建设高效政务平台,继续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数据治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不断完善应急基础信息汇聚融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2.00万元,根据预算统筹用于市消防支队和森林消防支队的慰问经费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年初收到春节慰问经费2.00万元,统筹用于市消防支队和森林消防支队的慰问经费支出。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00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100%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按时支付春节慰问相关费用,确保了慰问工作得到落实。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将慰问工作落到实处,体现了对两支队伍的关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慰问对象对春节慰问工作满意程度较高,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春节慰问工作,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在项目开展中,相关过程记录资料不够完善,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在下一步工作中建议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1.80万元,根据预算统筹用于执法办案相关费用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3月2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61号)收到执法办案补助经1.80万元,统筹用于执法办案工作开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执法办案补助经支出1.80万元,结余0.00万元,其中,用于执法办案办公支出1.8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100%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按时支付执法办案相关费用,确保了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办案业务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程度较高,不存在投诉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结合涉及执法办案工作,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一线”要求,将经费保障与主要业务挂钩,推进执法质量全面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的开支呈刚性增长,实际资金缺口较大。造成了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鉴于市应急局实际困难,特恳请市财政相关部门能适时提高资金保障标准,确保与财政收入同比增长,进而形成一个科学的常态化的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单位相关业务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转。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推动重点行业的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及时、有力、有序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减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降低因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人数,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
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0次,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灾救灾意识明显提高;
因救灾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次数为0,受灾群众对救灾工作满意度较高,企业对安全生产执法过程和处罚结果0投诉。
各项救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位,充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保证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减少负面舆情。
充分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应急演练等,提高全市防范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上级下拨我市资金4,714.00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11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40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资金(旱灾生活补助)30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3,073.00万元,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1.00万元,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500.00万元,其中201.00万元的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与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500.00万元在市应急局本级开展相关项目支出,其余经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保山市实际情况下达到各县(市、区)进行兑付。
收到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资金1,11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51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为273.80万元,主要有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2.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80万元,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经费56.00万元,应急演练经费10.00万元,市森林消防招录经费13.00万元,市消防支队招录经费12.00万元,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经费13.00万元,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补助经费36.00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30.00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277.19万元,结转2021年使用53.81万元,2020年度省级防灾减灾救灾(“智慧应急”)专项资金支付0.00万元,结转500.00万元,相关结转资金在2021年开展相关项目支出;其“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支付11.59万元,财政收回18.41万元。余项目资金均全部支付完毕。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在《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对预算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目前也根据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断的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依照实施。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全面衡量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检验资金使用效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①职责履行良好
一是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深化机构改革要求,不断推动应急管理改革,厘清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救灾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二是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推进打非治违常态化和安全三年工程,以集中开展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切入点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共享、灾害应对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五是做好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②履职效益明显
生态效益方面:进一步整合全市应急救援力量,针对不同时节,第一时间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经济效益方面:扎实做好抢险救灾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了因灾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促进经济提速发展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社会效益方面:及时、有力、有序的开展各项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正常,维护全市社会秩序稳定;强化综合监管力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职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在应急救灾方面,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各类灾情得到有效缓解,在安全生产方面,突出工作到位和措施落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满意度高,无负面舆情。
③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方面:严格参照相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编制预算。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方面: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能够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方面:根据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划拨到位,重点项目支出资金到位。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推行厉行节约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财政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因公出国(境)的“三公”经费开支。
④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严控结转结余方面:加强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支出计划,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年底结转结0.00万元。
项目组织良好方面:根据年初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和安排,明确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范围,财务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并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方面: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严禁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二是坚持务实节俭,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
⑤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我局在《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对预算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目前也根据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断的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依照实施。对各项救灾资金均按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分配方案实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方面: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能够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方面: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和充分有效利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及范围、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能够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应急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项目预算明确目标,资金到位及时。
(2)过程情况分析
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能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付进度和使用范围,各项目组织良好,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对项目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按要求进行了登记、验收,管理规范。在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监控机制仍不完善。
(3)产出情况分析
各项救灾资金拨付及时,有效保障了各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救灾工作开展的及时有效,灾区社会秩序稳定,项目资金总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53.81万元用于2021年市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防灾救灾减灾(“智慧应急”)因项目正开展未实施资金未支付影响到资金使用率,其他资金均无结转结余,各项目资金的使用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四个专项行动,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在应急救灾方面,主动担当作为,整合职能资源,进一步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工作,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震减灾及冬春灾害等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生产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其主要成效有:
①安全生产方面。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0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5.41%;死亡70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13.58%。发生较大事故(道路运输)1起,死亡4人,受伤1人。连续6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被省政府考核为优秀。2020年,云南省将保山纳入2021年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4个创建州市之一。
②自然灾害方面。统计上报自然灾害30起,受灾人口738919人,死亡6人、紧急转移安置1278人、紧急救助4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877公顷,倒塌房屋101间、严重损坏319间、一般性损坏8895间,直接经济损失91,067.00万元。向上争取中央救灾(冬春救助)资金3,073.00万元、省级临时救助资金110.00万元。
③应急管理方面。局党组改设党委,将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主官纳入局党委成员。隆阳区板桥镇成立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西邑乡率先配备22名村级应急员,腾冲市将50人森林防火专业队整体划转应急局管理。依托军分区基干民兵组建330人民兵应急营,将民间公益组织蓝天救援队150人纳入管理,全市常备应急救援力量达14支1191人。有效处置“4.01”森林火灾、“8.18”洪涝灾害等。“综合应急救援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稳步推进,截止年末完成地下室和主体3层建设,完成投资4600余万元。加快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平台及四个子平台、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建设,应急视频云平台接入视频数据300多家。《云南保山隆阳区西邑乡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的典型经验》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在《政策研究》第十九期刊发,全国推广。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资金的分配、拨付速度仍不够迅速;二是资金的使用进度未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在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上未能考虑到机构改革后履职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使得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对此,今后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各地灾情上报工作,为资金分配提供充分依据,加快各项救灾资金的拨付速率;二是做好资金监控工作,保证按计划进度完成支付;三是进一步优化配置预算方案,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科目和绩效目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更好地了解了项目资金使用取得的效果,找到了在资金配置、使用进度等问题的原因,并对其加以分析和制定措施。对今后做好项目预算,优化预算配置,提高资金效率等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都一再明确,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协调到位,各科室高度配合绩效自评牵头科室开展自评工作,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三是严格对标对表自查,绩效自评小组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认真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