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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2022-09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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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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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000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守住安全红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托住民生底线,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把住改革主线,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抓住应急基线,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抓住队伍建设“着力点”,极力营造干事创业环境;盯住为民服务“落脚点”,统筹推动基层基础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50,237.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0,237.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79,700.22元,下降44.27%,主要原因是20219-12月职工绩效(每月发放)停止发放,人员工资减少329,088.43元;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减少,主要有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等市级项目较上年减少1,378,560.98元;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较上年减少6,5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00,760.78元。其中:基本支出8,030,844.62元,占总支出的56.95%;项目支出6,069,916.16元,占总支出的43.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693,561.76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35,156.74元,20219-12月职工绩效(每月发放)停止发放,人员工资减少329,088.43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028,718.50元,其中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等市级项目较上年减少1,378,560.98元,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结转5,522,738.49元于2021年支付,2021年新增风险普查经费545,4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0,84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5,156.70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2021年9-12月职工绩效(每月发放)停止发放,人员工资减少329,088.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84,074.23元,占基本支出的8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6,770.39元,占基本支出的15.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9,916.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8,718.50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等市级项目较上年减少1,378,560.98元;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结转5,522,738.49元于2021年支付,2021年新增风险普查经费545,4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00,76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支出增加693561.76元元,增长5.1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35,156.74元,20219-12月职工绩效(每月发放)停止发放,人员工资减少329,088.43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028,718.50元,其中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等市级项目较上年减少1,378,560.98元,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结转5,522,738.49元于2021年支付,2021年新增风险普查经费545,4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57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3,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075.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3,9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9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94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9,67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其中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79,678.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765,16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3%。主要用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信息化建设等与应急管理有关的工作,其中:应急管理事务支出9,067,380.26元:行政运行支出5,657,134.60元,灾害风险防治支出45,480.00元,安全监管支出1,810,831.48元,应急管理支出410,925.40元,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119,293.00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3,715.78元;消防应急救援支出170,000.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0,000.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24,785.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917.00元,完成预算的9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17.00元,完成预算的90.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3.00元,坚持厉行节约,持续减少相关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85.00元,下降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5.00元,下降2.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持续减少相关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0元,占92.77%;公务接待费支出10,917.00元,占7.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矿山排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6,770.39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2020年、2021年职工体检费69,000.00元,计入经济分类医疗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水电、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残保金缴纳等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培训、车辆、公务接待等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75,708.57元,印刷费380.00元,水费965.70元,电费4,034.30元,邮电费43,565.38元,物业管理费59,032.32元,差旅费87,238.39元,培训费18,495.00元,公务接待费4,917.00元,劳务费248,515.79元,工会经费185,267.9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73,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716,345.36元,其中,流动资产3,196,800.98元,固定资产7,770,47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8,902.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5,48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5,7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984579.53

3196800.98

7770472.35

0.00

1265300.00

0.00

6505172.35

0.00

0.00

3988404.00

2890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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