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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7-X-04_H/2015-07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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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 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421.97

一、基本支出

261.97

经费拨款

421.97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185.4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6

罚没收入安排

1、办公费

1.80

专项收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二、政府性基金

3、水电费

0.90

三、上级补助

4、邮电费

1

四、下级配套

5、会议费

1.50

五、单位自筹

6、公务接待费

10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19.30

7、福利费

0.10

8、职教工会费

6.32

9、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51

1、离、退休费

44.43

2、独生子女费

0.08

二、项目支出

179.30

审计“八不准”及经济责任审计经费

100.00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审计经费

40.00

“金审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

20.00

2014年上级审计机关补助审计项目经费

19.3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441.27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441.27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基本信息表 (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

名称

 

人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

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

退休

市审计局

50

39

39

 

 

3

 

11

 

11

 

4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审计局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39人,退休人员11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1.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7万元,项目支出179.3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4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5.40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审计岗位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06万元

其中:办公费1.8万元、水电费0.9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福利费0.10万元、职教工会费6.3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4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44.43万元、独子费0.08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5年审计“八不准”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100万元。

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认真贯彻“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有关规定,我局实行“八不准”审计纪律以来,对审计机关自身管理,特别是廉政建设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扩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覆盖面,两项安排经费100万元。

2、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经费40万元。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程序,自2012年起我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审计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政府投资节约了大量资金 2015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审计工作, 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投资审计项目并加大对投资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及对投资审计软件进行更新购置。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经费40万元。

3.金审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含原审计业务费10万元)20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将原每年安排在基本支出经费中的审计业务及金审工程网络运行经费调整为项目经费,安排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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