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7-X-04_H/2017-0214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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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施甸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施甸县审计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计算机信息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股;一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办公室负责拟定审计年度计划,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市局办公室和人事科、法规科对口业务;办公室设专职法规审理人员,对审计项目进行审理;计算机信息股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工作,致力于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审计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有关审计调查;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科教文卫、农业专项资金以及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县级部门和乡镇社保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有关审计调查;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投资中心负责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我局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经审计局班子研究,拟于2017年开展以下工作:

1.署定项目三项:保障房安居工程审计、精准扶贫审计、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

2.省定项目5项:财政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新农合资产划转审计、城乡医疗保险审计;扶贫系统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3.自定项目20项:(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项:施甸县第三中学、酒房乡卫生院、发改局;(2)村级财务审计11项(涉及11各乡镇125个行政村村级财务审计);(3)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项:木老元(党政同责2项)、仁和镇(党政同责2项)、人社局。(4)行政事业审计2项:甸阳镇中心学校、木老元中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2015年、2016年)。(5)投资审计项目若干项。投资审计项目根据施甸县审计局投资审计预报审统计结果核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要求,施甸县审计局认真落实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要求,突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效益性、公开性和可执行性,加强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进度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二)重点工作

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约束力;细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严格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工作方法

1.部门三年财政规划。施甸县审计局滚动编制2017年—2019年财政规划的支出情况,按照“一下、二上、三下、四调整、五批复、六分解”的流程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进行。

2.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要求,施甸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财政“一下”支出预算上限、部门编报“二上”预算、财政“三下”预算控制数、部门“四调整”预算、财政“五批复”预算、部门“六分解”预算的流程编制、审核和下达预算。

3.认真编报项目资料。施甸县审计局严格按省厅项目经费模板编制自身项目,并按时限要求提供充足、详实的项目支出政策依据、方案可执行性、内容合理性、数量标准的准确性及项目绩效性等相关材料,确保顺利通过财政审核和评审。

4.保持沟通顺畅,按时上报材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施甸县审计局局机关、施甸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全为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施甸县审计局财务总收入37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22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22万元(本级财力379.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2万元,占总支出的77.85%,项目支出84万元,占总支出的22.1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行政运行、“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1-02”住房改革支出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0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0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9.7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1.审计人财物统一上划省审计厅管理,执行的标准由县级变成省级,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由于全省工资普调,人员工资比2016年大幅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审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万元,如差旅费、接待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84.5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中介机构审计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工资经费预算进项目经费,但是2017年起,该部分资金仍由县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不承担该项费用。

五、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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