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7-X-04_H/2018-022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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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保山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保山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保山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拟订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3.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下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受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7)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8)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受委托,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10)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8.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市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10.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11.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2号),我局内设13个科室(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电子数据审计科、法规科、内部审计指导科。

(三)2018年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切实学深弄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到保山审计机关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时就全市审计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开展审计工作,另一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要做好服务。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 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服务好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力求“审的深,出实效,服好务”;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清目标、明确思路、围绕重点,以新思路定位保山审计履职尽责新坐标,充分发挥审计在保山跨越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1.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各级各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审计机关一定要结合审计学、结合岗位学、结合自身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大力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为保山实现新跨越作出审计人的努力。

2.突出主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主线,加强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关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简政放权等贯彻情况和效果,推动政策落地生根。二是突出财政审计引领作用,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三是突出民生保障兜底需要,加强对教育、卫生、社保等各项民生政策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更好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四是突出热点和效益,加强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及时揭示和纠正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预防项目中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提高政府投资建设质量和水平。五是突出保值增值目标,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促进国企结构调整,增强发展潜力。六是突出权力监督制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党委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健全完善。七是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揭示存在问题、困难和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八是突出预警警示作用,保障地方经济安全,关注财政、国企、园区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及时预警、揭示和反馈,确保维护区域经济安全。

3.做好服务,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大力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审计建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抓好整改责任、回访、销号等制度的建立运行,引导和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审批、大额物资采购、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案件线索,惩治权力运行中的贪腐行为,结合实际情况促进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问责问效办法。注重审计结果分析,对权力运行中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三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合力。重点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检察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促进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协调用好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两支力量,增强监督合力,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

4.践行宗旨,努力锻造保山审计铁军。

一是要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抓好基层党建,建设审计铁军,为保山跨越发展服务”主题,坚持“围绕主题主线,推行精准审计,扎实履职尽责,稳步提高质效”这一审计党建工作思路和要求,舞好党建龙头,带活全局工作。二是要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审计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自觉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塑造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良好职业道德形象;要志存高远,把个人的全面发展与审计事业的转型发展结合起来,认识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责任。三是要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改进作风,带着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关心审计人员,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四是要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时刻用法纪严格约束审计行为,努力打造保山审计铁军。

5.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狠抓科学统筹。要进一步打破专业、科室分类界限,积极探索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审计组织方式。二是狠抓项目规划。以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及早准确落实好审计项目计划,切实将审计监督融入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做到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三是狠抓审计质量。始终坚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复核、审理等基础工作,力争多出典型经验,多出质量精品,同时狠抓审计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成效。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四是狠抓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提高大数据、联网审计等新技术应用,以大数据审计为突破口推进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着力提高现代审计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工作质量。五是狠抓作风建设。进入新时代、提出新要求,审计干部要进一步端正作风态度,严明组织原则,克服“慢、拖、延”,提倡遇事马上办、及时办,提高工作质效,维护审计形象,提升整体战斗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1.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1.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0.01万元,上年结转31.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0.01万元(本级财力860.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1.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02万元,项目支出258.9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机关运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601.0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509.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7.82万元、津贴补贴189.25万元、奖金4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万元、住房公积金 29.9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1.59万元,其中:办公费33.98万元、印刷费1.48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 2.04万元、邮电费2.21万元、维修(护)费0.98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福利费6.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万元。

2.项目支出258.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商品和服务支出245.79万元,其中:差旅费202.98万元、培训费31.76万元、

公务接待费8.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2)资本性支出13.2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8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的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7.2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601.02万元,较去年减少26.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退休1人、调出1人,12月份调入2人的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258.99万元,较去年增加112.9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项目经费改为由省级财政负担。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7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各项接待工作及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出支: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发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601.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53万元,减幅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出及退休,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保山区隆阳区审计局2018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保山区隆阳区审计局

2018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全区的审计工作、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及制定审计工作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同级财税部门、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家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办理同级党政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向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及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审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人员编制3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制股、计算机信息中心、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10个股室及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人,退休人员1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将以扶贫攻坚审计为统领,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中。强化资源统筹和组织方式创新,坚持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体制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年计划审计项目72项,其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1项;财政管理审计5项(财、税审计2项,预算执行审3项);专项资金审计3项;经责审计9项(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项);企业审计1项;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1项;政府投资审计49项(跟踪审计16项、竣工决算审计33项);待定3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8.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8.26万元,上年结转0.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8.26万元(本级财力588.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8.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26万元,项目支出12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2010801”项支出336.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2010804”项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850”项支出21.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2080505”项支出4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款支出34.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项支出22.9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65.2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1)工资福利支出401.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4.39万元、津贴补贴145.21万元、奖金35.70万元、绩效工资8.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住房公积金22.9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3.5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8万元、印刷费1.26万元、水费1.79万元、电费1.73万元、邮电费0.92万元、差旅费7.20万元、维修(护)费0.83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4.84万元、福利费4.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2.项目支出12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其中:办公费5.89万元、邮电费4.06万元、差旅费85.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4.9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465.26万元,较去年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23万元,较去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各项接待工作,压缩接待开支。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出支: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发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安排46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30万元,增幅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67万元,比上年增加82.09万元,增幅2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导致工资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和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去年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今年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63.59万元,比年增加6.35万元,增幅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不含预算调整追加的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比去年减少60.14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和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去年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今年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施甸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施甸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施甸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施甸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审计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计算机信息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股;一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经审计局班子研究,拟于2018年开展以下工作:

1.署定项目三项:保障房安居工程审计、精准扶贫审计、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

2.省定项目4项:财政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地方性债务审计;发改系统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3.自定项目20项:(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项:施甸县档案局、统计局;(2)村级财务审计6项(涉及6个乡镇行政村村级财务审计);(3)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项:何元乡(党政同责2项)、何元乡自然资源经济责任审计。(4)行政事业审计2项:太平镇中心学校。(5)投资审计项目若干项。投资审计项目根据施甸县审计局投资审计预报审统计结果核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1.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01万元,上年结转3.3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01万元(本级财力448.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1.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2万元,项目支出122.2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801)199.9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开支;审计业务(2010804)122.29万元,用于审计项目相关支出;事业运行(2010850)48.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4万元),项目支出122.29万元,全部为商品服务支出。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16.3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0.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工资上调。

(二)项目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8.2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审计项目比2017年项目增多,培训计划增多。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2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1.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腾冲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腾冲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腾冲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腾冲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腾冲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是负责全市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针、政策实施,并监督内部审计机构执行;制定全市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是向市人民政府和保山市审计局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它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它规定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审计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股、经贸审计股、腾冲市政府投资评估审计中心,为股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

一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学习宣传方案和班子职责分工,局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找差距,补足短板,把握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站位、政治定力,努力打造一支信仰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新的审计工作要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工作。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好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完成审计项目92项,其中:本级实施32项、购买中介审计60项。从组织方式上看:省级以上统一项目6项、保山市统一项目1项、本级市委、市政府计划安排85项。三是完善审计制度,推进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审计制度”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审计制度,推进体制改革。四是围绕财税改革,做精财政预决算审计。以财税审计项目为统领,科学安排和统筹协调好他审计项目,牢固树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理念,按照“全覆盖和一条线”审计的要求,做精、做深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五是以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为导向,加大审计回访,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绩效和审计公信力、影响力。六是重点关注民生资金,拓宽审计领域。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脱贫攻坚、政府性债务、医疗卫生和村级财务等专项审计(调查),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七是围绕全市五网建设、职教园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抓好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八是持续开展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九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深入挂钩村落实帮扶措施,做好产业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确保“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4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1.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1.32万元(本级财力541.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1.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21万元,项目支出109.11万元。

1.基本支出432.2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3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1.31万元、津贴补贴120.33万元、奖金29.44万元、绩效工资2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万元、住房公积金20.3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55.21万元,其中:办公费8.31万元、印刷费0.98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0.90万元、物业管理费0.51万元、差旅费7.06万元、维修(护)费0.64万元、培训费2.09万元、工会经费4.64万元、福利费4.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

2.项目支出109.1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1万元,其中:邮电费2.80、差旅费83.28万元、维修(护)费5.54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2)资本性支出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4.8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432.21万元,较去年增加71.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09.11万元,较去年增加1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增多。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出支: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发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432.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41万元,增幅19.7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龙陵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龙陵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龙陵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相应的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全县审计业务工作;制订审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并组织实施。

3.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

(6)按干管权限,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7)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资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8.组织全局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9.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审计局内设7 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适应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强化资源统筹和组织方式创新,坚持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体制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服务龙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突出审计项目工作重点,提升审计成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对贯通资金分配管理和部门组织实施全过程,着重反映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问题。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执行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双报告”(向市审计局和县政府报告)制度,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

2.加大资源整合,促进审计创新。深化审计“一盘棋”意识,继续推行上审下、交叉审及“一条线”等审计模式,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审计。促进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建设成果的有效利用,推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的运用,提升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效率。

3.坚持量力而行,均衡审计任务。在审计项目安排中,根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结合市审计局及县委、县政府任务安排,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对各股室进行审计分工。努力做到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相适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合理性、灵活性。

4.深化结果运用和成果转化,狠抓审计项目的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一是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推行审计督查整改制度;二是开展审计项目回访,促进审计整改;三是继续推进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地区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等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界定责任主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5.持续抓牢队伍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审计“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树立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实有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待消化暂定编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在职实有27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龙陵县审计局财务总收入48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龙陵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收入48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7.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7.61万元(本级财力487.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龙陵县审计局预算总支出487.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1万元,项目支出9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支出392.6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4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7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21.4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8.61万元,项目支出99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的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没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2.7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8.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8%。与上年对比增加25.9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审计业务量增加。

(二)2018年用于保障龙陵县审计局机关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龙陵审计局根据2018年项目计划要求,2018年外出审计项目用车业务量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出支: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发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388.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46万元,增幅5.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审计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拟订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以下(含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以下(含县级)

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6)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7)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9)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根据委托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2)审计国家、省、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3) 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4)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5)中央、省、市驻昌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

9.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治和计算机信息股、财政金融审计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股、社会保障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项目思维,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创建、创建促进审计、审计服务发展”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审计。为我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继续巩固文明创建工作成果。下步工作中继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向新台阶。

4.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和党员作用。及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1.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1.62万元,上年结转0.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1.62万元(本级财力601.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1.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67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1.6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支付工资福利以及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匹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0.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1.67万元。

其中:

1.基本支出391.6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44.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6.57万元、津贴补贴95.16万元、奖金25.05万元、绩效工资3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住房公积金2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8万元,其中:办公费6.15万元、印刷费0.84万元、水费1.19万元、电费1.17万元、邮电费0.92万元、物业管理费0.41万元、差旅费7.16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培训费1.8万元、工会经费4.25万元、福利费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3万元。

2.项目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06.41万元,其中办公费41.66万元、差旅费135.83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资本性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的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中资本性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91.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08%;与上年对比增加54.56万元,增幅为16.1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以及缴纳保险及公积金增加。

(二)2018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审计局机关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审计项目增加,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加。

(三)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 2016年我单位分为行政和事业两个预算单位,而2017年机构改革,合并为一个预算单位,但是只取行政单位的三公预算数,减幅较大,因此2018年三公预算数与2017年保持一致,不作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1.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机关开展工作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比上年(2017年预算数337.11万元)对比增加54.56万元,增幅为16.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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