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27日开始对隆阳区、昌宁县和市本级2019至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专项审计调查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授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审计范围:隆阳区、昌宁县和市本级2019年至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制定及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机构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个人。
审计的内容:(一)养老服务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上级政策文件落实情况。(2)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及营运情况,有无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低、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监管未全覆盖等问题。(3)信息化建设情况。(4)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资金申请拨付情况。(2)专款专用情况。(3)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运营管理情况。(2)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情况。(四)往年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9月27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李永亮(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100)
审计组成员:李若双(行政执法证号:YBS06982)
范红丽(行政执法证号:25040426007)
穆金武(行政执法证号:YBS02997)
廉政监督员:范红丽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市民政局、隆阳区、昌宁县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永亮15987507966(工作的话)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875-2216982,也可向市审计局反映,举报电话:0875-212254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保山市审计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