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7-X-/2022-083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项目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信息系统审计和检查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31日起对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信息系统进行审计和检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授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信息系统进行审计和检查。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8月31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3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郑继波(行政执法证编号:25000026076)

审计组成员:吴云娅(行政执法证编号:YBS11757)

杨宇(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074)

李寿华(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084)

何 魁(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104)

廉政监督员:杨 宇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保山市审计局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吴云娅 13987509196(工作电话)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875-2216982,也可向市审计局反映,举报电话:0875-212254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保山市审计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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