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7-X/2024011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项目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1-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红十字会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中旬起,对保山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授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月中旬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林洲(执法证号:25000026086)

审计组主审:杜芳(执法证号:25000026085)

审计组成员:自凤珍(执法证号:25000026105)

           李永亮(执法证号:25000026100)

           莫晓芳(执法证号:25000026093)

           段珏鑫(执法证号:25040026002)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请与审计组杜芳联系,联系电话:13769061966(工作电话);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875-2216982,也可向市审计局反映,电话:0875-212254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保山市审计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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