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7-X-/2016-091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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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于2015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 年8 月30 日在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保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东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5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财政收支较好完成。2015 年,全市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应收尽收,保障财力稳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24 亿元,增长10.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三农、扶贫、教育、卫生、公共文化及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均衡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3亿元,比上年增支27.89 亿元,增长17%,为调整预算数的95.9%,其中民生支出150.40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30%,比上年增长19.80%。
——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全市财税部门把深化财税改革作为提升和完善财税管理的根本动力,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预算信息公开、盘活存量资金、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营改增试点、健全税收管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重点项目支持有力。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六大战略”和“五基地一中心”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探索运用PPP 模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支持中心城市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国际数据产业园、龙江特大桥、绕城高速和密班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整改问责不断强化。对2014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指出的5 个方面36个问题,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责成各相关地区和部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015 年12 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整改报告。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33308.59 万元,收回和盘活资金64201.36 万元,促进资金到位4149.99 万元;同时各有关部门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清理核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
保山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地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领域,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2015 年7 月至2016 年6 月,共计完成71个审计(调查)项目,查处主要问题金额73600.24 万元,审计处理处罚53113.46 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及缴纳其他资金5657.60 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3563.85 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0336.09 万元、应调账处理3555.92 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5 年,财政部门积极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以及国务院、财政部有关预算编制、执行的规定,编制全口径预算,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税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日益规范;托管乡镇财政需要加强。2015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违规新增财政借款1000 万元。2.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范程序纳入预算1447.75 万元。3.预算结余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超过9%。4.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845.79 万元。5.非税收入专户资金397.11 万元未纳入预算。6. 未按规定清理非税收入专户暂存暂付款。
(二)市地税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2013 年至2015 年,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1609.23 万元。2.未按规定减免21 户小微企业税款1.89 万元。3.地税局未与国土、财政部门建立土地税收税源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创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式和内容,对全市民政部门开展“一条线”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积极促进公共财政资金规范、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1.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2 个单位预算管理不到位。(2)1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3.49 万元。(3)1个单位应退未退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存款利息12322.37 万元;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23.57 万元。(4)3 个单位基础工作不规范。
2.全市民政系统2015 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预(决)算管理、编制、执行不规范。(2)业务管理不到位。(3)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3.56 万元。(4)违规支出83.88 万元。(5)部分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6)基础工作不规范。
(四)汉庄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财政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实。2.应缴未缴预算各项财政收入99.36 万元。3.违规发放津补贴(野外征地误餐补助及奖励、村庄整治奖励等)。4.经办人重复报账冒领征地款1.26 万元。因审计无法核实责任人,已将该问题移交园区纪工委进一步查处。5.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账不符,并违规使用企业车辆;往来款不及时;会计基础工作及现金管理不规范。
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市级园区发展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全面了解我市园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体制,市审计局对4 个市级园区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园区模式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任务重,资金缺口大。2.园区建设投资偿债压力大。3.入园企业税收贡献小。4.园区在履行行政执法方面职责受限。5.存在审计盲区。
(二)环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摸清我市排污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以下简称“三费”)征收、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促进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绩效。市审计局重点对市本级(含3 个园区)及隆阳区 2013 至2014 年“三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市、区各相关部门及3 个园区在“三费”的征收管理及使用上认真履行职责,为区域环境治理和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三费”征收管理不到位。2.许可管理制度执行不严。3.预算管理不规范。4.存在挤占挪用“三费”资金的情况。5.存在“三费”专项资金闲置的情况。6.部分项目建设及管理亟待加强。
(三)“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结合全省组织的民政系统2015 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对全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存在违规使用和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2.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和改变资金用途。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社会效益未有效实现。4.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
(五)部分村级财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有效利用昌宁县率先在全省实现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经验成果,消除审计盲点,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市审计局计划用3 年的时间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为更好地指导全市的此项审计工作,市审计局选取了隆阳区金鸡乡作为试点,对金鸡社区等6 个村(居)民委员会2013-2015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金鸡乡6 个村(居)民委员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都亟待加强。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混乱,导致集体资金流(损)失。2.虚报套取或违规使用集体资金。3.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项目实施未达预期效果。4.违规处置集体资源。对此问题,审计已依法移送隆阳区纪委作进一步查证处理。
(六)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对2011 年至2014 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为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促进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高效,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首次尝试信息系统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对所代管的省属单位政策性住房基金,没有对部分单位由省属划转市管后的管理办法作出规定。2.基础工作不规范。一是人员变动时,涉及会计事项未办理移交手续。二是政策性其他住房基金所产生利息未分摊计入各单位基金。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一廊”战略、“五基地一中心”和“五网”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保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实行必审制。2015 年7 月至2016 年6 月,完成政府投资审计48 项,审计项目投资额392169 万元,通过审计为政府节约投资6841 万元,审计工作的效益性充分体现。同时审计还关注工程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有效发挥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作用。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5 年7 月至2016 年6 月,完成19 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送审投资额263473.45 万元,审定投资额262722.26 万元,审计核减投资额751.19 万元,核减率为0.29%。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审计情况。
项目前期审计使审计监督关口前移,预防性作用得到有效体现,审计以客观、公允的原则确保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通过项目前期审计,核实了工程拦标价,用实了公共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2015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完成 29 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审计,送审金额 128695.89 万元,审定金额122255.37 万元,审计调整金额39535.03 万元,其中:调减金额22812.66 万元、调增金额16722.37 万元;综合调整率达30.72%,单项调整率最高达89.85%,审计净核减率4.73%。
四、其他审计情况
(一)保山南苑商场审计情况。
为配合南苑商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开展,对市工商局代市政府管理的保山南苑商场资产及债权、债务等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1.财务管理制度缺失、会计核算不实。2.未严格执行有关税收管理规定。
(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市高级技工学校2013 年至2014 年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从实施到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真实合规,达到了预期效果。
对上述审计查出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理,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本报告反映的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将通过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认真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报告。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落实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税源征收管理,促进信息共享,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加强财经法纪培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强化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津补贴规定。从审计情况看,截至2015 年,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津补贴管理方面的各种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机制的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做到令行禁止。
(三)增强效益意识,提升园区发展质量。优化引资项目管理和规范引资优惠政策,提高入园企业门槛,提升园区质量;加强投融资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发挥园区现有优势,推进产业集群化培育,拉长产业链条,积极打造全产业链园区。
(四)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乡镇、村级财政财务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全市乡村两级内部监管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基层调研和督促指导,层层落实对下一级的财政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推动充实完善县乡监督机构职能;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制度,研究实行定岗定责和量化考核,夯实业务工作基础。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整改责任制和整改结果社会公告制;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把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认真按照《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对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