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7-X-/2018-091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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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 年8 月29 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保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东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自2017 年7 月至2018 年6 月,对2017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计完成60 个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查处主要问题金额646396.56 万元,审计处理处罚46042.22 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及缴纳其他资金27542.64 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1959.42 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39.87 万元、应调账处理3041.48 万元、其他2558.81 万元。审计移送纪委、监察委9 件、2 人,移送主管部门3 件,其中刑事立案1 件。
从审计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统筹部署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跨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稳中求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面推开“营改增”,使税制适应并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层次提升;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2017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537 万元,比上年增收19534 万元,增长23.5%。
——坚持服务民生,支出结构更趋合理。全市完成教育、社保等民生支出181.82 亿元,比上年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严格落实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增长要求,4 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5 亿元。
——坚持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持续优化。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执行资金收回倒逼机制、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结果运用,把支出进度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严格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分配资金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对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市本级2017 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据市财政局上报的决算报表反映,2017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94917 万元,支出690467 万元,结余445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2872 万元,支出331394 万元,结余31478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1 万元,支出1027 万元,结余104 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将应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6273 万元划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二是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出借资金200 万元逾期3 年4 个月收回;三是预算周转金50万元管理不规范。
(二)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自行确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0 万元用途;二是已撤销专户资金应缴未缴国库924.34 万元;三是2 个保留常规类财政专户使用不符合管理要求;四是滚动回收项目前期费707.65 万元管理不规范。
(三)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地方税务系统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漏征各项税款343.60 万元。2.税收征收管理需进一步加强。3.部分税收事项管理不到位。
(四)园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对保山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 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未在规定时限上缴国库553.76 万元。2.支出不实。3.财务管理不到位、基础工作不规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工作要求,我局创新模式,整合资源,充分运用数据分析优势,首次采用审计调查加审计的模式对25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22 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和3 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22 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1.20个单位存在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2.4个单位存在财政管理规定执行不严的情况。3.部分单位财务核算管理不到位。4.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其受托管理的国有企业“昆晟建材来料综合加工中心”政企关系未理顺、资金往来不规范。
(二)3 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全市发展改革系统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全市发展改革系统 2017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费管理使用不合规。(2)施甸县发改局未收房屋土地租金8.98 万元,未交财政统筹竣工项目结余资金14.27 万元。(3)往来款长期挂账4778.5 万元。
2.2 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文广局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二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5 县(市、区)接待部门2014 年至2016 年接待部门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五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2.资金使用不合规。3.预算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持续跟踪审计了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在债券资金闲置在项目主管部门或用款单位的情况。2.存在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情况。3.债券资金分配管理有待加强。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持续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2.项目管理绩效不高。3.有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4.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不力。5.部分单位扶贫工作不够扎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完成了保一中新校区等16 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市医院迁建等22 个项目前期审计。通过审计,净核减政府投资13668.62 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山市救灾应急中心等16 个项目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5572.57 万元,市医院迁建等22 个项目错计、少计、多计等问题致使政府控制价净调减6370.13 万元;二是保一中新校区等9 个项目多计待摊投资1725.92 万元;三是保岫东路综合管廊等5 个项目多付工程款183.83 万元;四是市救灾应急中心等3 个项目未缴纳印花税9.68 万元;五是保一中新校区等5 个项目未经报批超概算投资。
(二)水网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的水网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市局对隆阳区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2.项目资金筹集和监管不力。3.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推进缓慢。
六、其他审计情况
(一)保山市老年大学2013 年至2017 年9 月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以课时费、年终奖等名目向职工及聘用人员发放津补贴;二是无公函、无清单、无审批列支接待费;三是存在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出纳个人账户进行支付的情况;四是外聘特长教师课时费及学员活动财务管理需加以制度化管理。
(二)保山日报社印刷厂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成本费用核算不实;二是存在坐支现金的情况;三是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报废国有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整改,市审计局也正在督促整改,市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违反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牢牢把握保山跨越发展历史机遇,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完善专户资金的拨付;三是依法加强税费的征收管理,做到应征尽征、应缴尽缴;四是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强化对市直单位财经法纪和会计知识的培训与监督,提升会计核算水平;五是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对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损失浪费等财政违法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六是加强预警监测,防范债务风险。
(二)加大协调统筹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安排预算时充分考虑结余结转和政策变化等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进一步完善三大攻坚战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统筹协调,推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确保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
(三)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二是相关主管部门,尤其是接到审计移送事项的主管部门应承担起督促所属单位整改的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更要担起主管部门在监管方面的整改责任,形成整改长效机制;三是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更加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有效服务保山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