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自2021年7月5日至9月15日,对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属于云南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的拟建中型水库项目,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罗明坝河两岸灌区的联合、干田、马湾村民委员会部分农村人畜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供水。水库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河湾村。坝体为黏土心墙堆石坝,坝高62米,总库容1764.4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353.3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2307.10万立方米,其中,集镇和农村人畜生活供水58.40万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2248.70万立方米。工程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75621.67万元,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目标工期48个月。
审计结果表明,隆阳区阿贡田水库主体责任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但审计调查也发现,还存在项目尚未取得初步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省级补助项目资金未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二)未按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三)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报批手续。
(四)省级补助项目资金未到位。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1.对未按规定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的问题,隆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开工,同时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
2.对未按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问题,隆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开工,同时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
3.对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报批手续的问题,隆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完善项目用地相关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4.对省级补助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隆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合理统筹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规定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的问题、多未按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完成整改。对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报批手续的问题、省级补助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