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7-X/2024011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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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下,保山市审计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取得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依法治审推进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宣讲3批(次),领导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班30余人次,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有新成效,开展全系统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年内,组织系统内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4次,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宪法宣传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强力推动落实依法治审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研究通过了《保山市审计局贯彻落实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实施意见》《保山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巡检情况的通报》以及保山市审计局关于继聘法律顾问的决定等涉法事项。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审计监督全过程,严格落实述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扎牢制度笼子。
四是强化理论武装,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全市审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把主题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计机关“精实计划”治庸三年行动、审计队伍教育整顿、审计业务工作等有机融合,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处级领导干部抓好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书籍的研读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读书班等形式,筑牢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保障。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着力构建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核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理及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审理、未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一律不得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文书。二是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执行好《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促进审计干部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三是扛牢审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制度,加大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力度,及时防范审计执法风险,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组织实施的1个审计项目获评省厅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审计资源,把握审计监督重点,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45个,出具审计(调查)报告183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8.13亿元。
二是促进审计整改取得新成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协管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分别作出要求。8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8月30日,市委召开全市审计工作推进会,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情况专项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事项,按季度开展4轮次审计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强化举一反三、联动整改,做到审计一个、规范一项、促进一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断增强。
三是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积极选派人员参与十一届省委第四轮、第六轮巡视和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提供市委第五、第六、第七轮巡察相关审计资料10余份。巡审联动开展腾冲市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大队联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办法》,不断强化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工作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制,推动统计监督、审计监督形成合力。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树牢依法决策意识,印发了《中共保山市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充分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合法性审查机构提前参与行政决策过程,行政执法项目必经法规审理;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统一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全市审计机关提供涉法服务,确保决策程序依法、科学、民主。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审计项目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方案、底稿、取证、结论的全程留痕,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法治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审核。组织编写、刊载“审计典型案例”,引导标准化执法;加大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对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至审计组提交审计结果文书期间,实施系列控制,实现执法行为的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执法制度,今年3人参考,全部审计人员持证执法。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工作保障。法规科作为单位法治工作机构,配备2名专职人员。加大对审计干部政治、法治的教育培训,增强审计干部政治素养和法治思维。落实经费保障制度,全力支持法治建设工作,未出现因经费问题而没能开展的法治工作。
(五)强化审计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以“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讲解作为2023年第一期法治专题讲座,对全年工作作出安排。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云审规〔2023〕1号),及时进行转发,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要求,及时落实人大建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步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审计进点时,将审计项目、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人员遵守廉洁纪律反馈说明。
三是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贯穿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20件(次),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11次,县级审计机关向同级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8次。
四是开展审计机关财务专项整治。制定《保山市审计局2023年财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所辖5个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均合格。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专题学法2次;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7次;利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党纪意识、法治意识。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保山市审计局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季度到挂钩村开展集中普法活动4次,到网格责任社区、文明创建结对社区开展普法活动2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法治社会氛围。三是落实时间节点普法制度。严格按照重要普法节点工作提示单开展月度普法,结合单位实际,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活动,持续宣传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对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自觉依法办事的能力。四是开展审计监督过程中的普法宣传。结合审计特点,利用审计进点、审计征求意见、审计整改、审计调查等环节,针对不同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审计法、预算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执法全过程。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法用法观念仍需增强。学法用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用法更是一个“细物润无声”的过程。我们需要认真解决学法耽误业务进度的错误观念,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引导全体审计干部职工养成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学用结合程度不够。法律知识学习面不够,更多注重行业内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在法律、法规的运用上,理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灵活度不高,难以满足新时代审计的新定位、新使命、新要求。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有待强化。社会普法面更多的局限于挂钩村、网格社区,普法形式还缺乏吸引力,对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效果有待强化。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法治观念。坚持以身作则,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法治观念。
二是加大法治学习的系统性、实践性,做到学以致用。在拓宽法治知识学习面的同时,加深理解与认识,提高用法能力,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三是拓宽社会普法面,创新普法形式。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普法形式,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增强运用法律维权、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