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1-X-/2019-0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把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工作报告系指各科室按照全办的统一部署,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情况向市外办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书面报告。
二、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秘书科汇总后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四、市外办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一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