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1-X-/2019-022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外交部和我市建立实行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精神,经党组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外交部和我市确立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外事原则和国际惯例,创造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扩大公众对涉外活动和外事工作的知情权,展示我市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成果,服务经济、促进开放、宣传保山、树立形象,为“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做出贡献。
二、新闻发言人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由市外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
三、机构人员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礼宾科。由礼宾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
新闻发言人受办党组领导,代表市外办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市外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政府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市外办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外事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
1.遵守外事纪律,增强外事新闻敏感性,熟悉掌握国内外形势,提高政策水平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
2.负责收集媒体报道有关我办外事活动信息;收集外交部及省市有关外事信息;收集与外事工作有关的部门信息资料;
3.收集、整理、储备外事资料,充实外事资料库;
4.整理并定量分析掌握的信息;
5.拍摄外事活动图片资料,摄录编辑影像资料;
6.拟写新闻发言稿,送交办领导审批;
7.安排新闻发布会场地,布置会场,联系媒体;
8.配合外交部及省市做好日常外事报道协调工作。
五、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市外办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
(二)外事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及发展形势;
(三)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务活动、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五)其它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
六、新闻发布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访等活动;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办门户网站发布;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外事工作会议、重大工程开工仪式等重要公务活动;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等方式发布。
七、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一)统一新闻发布口径,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对重要事项机突发性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办领导小组统一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八、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涉及全办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办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办理;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须根据办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精神,由办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
九、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