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41-X/20230920-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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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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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全市外事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领域重要问题,收集、分析和研判全市对外工作形势,督促落实市委重大外事部署要求。综合归口管理全市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提出全市外事工作有关建议。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部门的外事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接待来保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和我驻外使(领)馆人员。协调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审核在保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论坛等活动。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和涉港澳事务,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任务的报审、报批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审核全市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保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保山段)进行内查或联检。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和记者在保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会审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处置涉外案(事)件。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配合驻外使(领)馆处理我市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经贸、文化等对外交流与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代管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开展民间外交工作方针政策,通过中外民间友好交往,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通过民间对外友好渠道,推动国际合作,建立交流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中外双方在经济、科技、人才等多领域的务实合作;开展中外民间文化交流,举办演出和展览,促进中外文化互鉴;受政府委托,协调管理我市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推动双方交流与合作;承担我市对外交流翻译职能,开展对外交流翻译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管外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一是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累计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确保保山外事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二是党委外事机构调整充实。筹备召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调整充实市委外事委组成人员,新增委员5人;指导各县市区筹备召开党委外事委全体会议,有力推动外事工作形成全市“一盘棋”格局。三是党管外事体制运转有序。牵头制定《保山市新时期民间外交实施意见》《2022年度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及对外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等重要文件,党对地方外事集中统一领导显著提升。

2.大抓项目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开展外事服务发展大调研,实地走访5个县(市、区)、4个边境乡镇、8家涉外企业、6家大中专及职业院校及多个涉外部门,涵盖民间外交、领事保护、投资促进等各类主题。二是协调争取外交部、省外办涉外项目资金1,566.55万元,占向上争取资金任务908万元的172.53%,为“大抓项目年”建设引入外事资源。三是审批因公持边境通行证出访缅甸2批12人次,服务境外园区建设、腾密公路保通保畅等重点工作;依托外台侨协同招商机制,组织筹备保山市赴澳门参加“云南周”活动。

3.聚焦疫情防控,深化对缅交流合作。一是建立完善对缅联防联控机制。服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缅甸驻华大使、缅甸驻昆总领事进行会谈,服务市领导参与中缅“两国四方”合作机制线上视频会晤4次,统筹指导腾冲市、龙陵县与缅方开展线上会谈会晤100余次,协调推进中缅疫情联防联控、便利边境口岸通关,加强双方政策沟通。二是建立完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对缅北人员大规模涌入应急预案》,组建疫情防控应急翻译队伍,妥善应对突发涉外敏感案事件。三是稳妥有序开展对外援助。统筹开展外事及对外援助组工作,协调争取外交部及省外办对外援助项目,实施甘拜地口岸消杀场所和移动方舱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援助缅甸克钦邦24.96万剂新冠疫苗等防疫物资,受到缅甸驻昆明总领事、克钦邦政府及缅甸社会各界民众一致赞誉。

4.强化对外宣传,生动讲好“保山故事”。一是服务2022腾冲科学家论坛成功举办。成功邀请涉外参会嘉宾(含港澳台)40人,其中线上参会嘉宾26人(外国专家学者15名,境外协会组织11家),线下参会嘉宾14人(驻昆总领事8人、港澳台青年科学家6人)。其中,接待马来西亚、缅甸、孟加拉、柬埔寨、老挝等5国驻昆总领事、领事及随员一行8人莅保参加论坛并致辞及实地调研。全方位展示保山农业、生态、旅游等特色产品,有利于保山抢抓RCEP机遇,是保山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一次具体实践。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参加全国友协、省友协“iYunnan”短视频征集大赛,报送在保外籍人士拍摄的短视频11部,利用“外嘴”讲好“保山故事”。制作保山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中英缅3语视频宣传片,展现我大国道义。配合开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专场新闻发布会,服务国家周边外交。三是加强线上交往。创新对外交往模式,借助网络、微信等线上渠道,加强与各国驻昆总领馆、国际友城联络沟通。利用“保山外事”微信平台宣传习近平外交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累计发布信息200余条、英文稿件50余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调研督查科、边境科、涉外管理科、礼宾科。代管1个事业单位: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3,639,327.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9,327.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1,601.08元,增长1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1,601.08元,增长10.6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0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2021年仅支出3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2022年全年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9,327.26元。其中:基本支出3,152,907.26元,占总支出的86.63%;项目支出486,420.00元,占总支出的13.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1,601.08元,增长10.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6,705.46元,增长9.62%;项目支出增加74,895.62元,增长18.2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一是2021年10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2021年仅支出3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2022年全年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2,907.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5,349.53元,占基本支出的8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7,557.73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工资福利支出人均147,649.9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均16,550.37元(包含2名政府购买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4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49,800.00元,原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加之边境地区路况较差,车辆经常出现故障,严重影响公务执行和乘车人员安全。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管理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确保安全高效执行公务,购置国产越野车1辆,已完成购置任务。

2.临聘人员经费136,620.00元,支付2名购买人员劳务支出,配合做好综合业务、边境等涉外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327.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1,601.08元,增长10.69%,一是2021年10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2021年仅支出3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2022年全年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34,80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4%。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34,801.14元,其中:行政运行2,573,081.1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9,800.00元;事业运行211,920.0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84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3,840.9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840.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79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2,791.1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6,788.64元、事业单位医疗17,270.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8,732.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8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894.00元,其中: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89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8,3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49,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3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8,3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4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4,258.95元,增长80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49,8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08.95元,增长1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0.00元,增长7.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二是公务接待12批次72人次,比上年同期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2批次8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4,160.00元。具体购置车辆的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安全性能降低,严重影响公务执行和乘车人员安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含购置税)、机要通信、涉外突发事件处置、边境管理、边境调研巡查、会议、会谈会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区县工作人员来办理公务,配合省外办到我市开展巡查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557.73元,比上年减少22,014.42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临聘人员经费(劳务费)在基本支出列支,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劳务费)作为项目支出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414.34元、水费1,707.00元、电费5,522.00元、邮电费16,000.00元、差旅费14,622.00元、培训费2,674.00元、公务接待费14,186.00元、工会经费59,879.39元、福利费36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7,1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资产总额890,758.23元,其中,流动资产2,943.80元,固定资产887,81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4,639.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6,244.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78,6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015.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135.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35.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135.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643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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