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1-X-19_A/2016-051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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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职能
保山市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外事工作,同时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山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外方针政策和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策;协调全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结合我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研究了解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开展保山市与邻国及友好国家的对外交往及合作事宜;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对外事务;负责组织接待来保访问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归口审批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事宜;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山段国界管理全市对外友好协会工作;归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保活动,管理外国记者到保采访事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略)
(三)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办根据工作职责,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秘书科、边境科、礼宾科、对外交流科。核定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暂定编6人,工勤编制2人。现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4人。
(四)资产情况
外办现有固定资产938558.00元,按其资产结构分别为:1.交通运输工具,核定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2辆,资产590000.00元;2.通用及专用办公设备资产348558.00元,主要为电脑、复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等。
二、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围绕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机遇,架桥梁、结纽带、增感情,积极构建“大外事”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预算坚持如下原则:
1、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按照综合预算要求,根据预算度相关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测算支出需求。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部门职责,首先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合理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支出。
3、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发扬“勤俭办外事”的优良传统,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在部门、单位财力范围内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不编赤字预算。
(二)具体做法
准确把握部门工作重点,认真理清本办经常性、必须性业务,按往年开支情况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收入预算按近二年的收入情况,兼顾考虑各项政策变化所引起的工作量的变化,严格按现行收费依据进行测算;支出预算按“人员支出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可能”的原则进行预算。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数及分类情况
1、预算总收入160.55万元,均为经费拨款。
2、预算总支出16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1)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4万元。
(2)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边界管理及勘界工作经费8万元,“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调研经费10万元,友好城市工作经费30万元。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