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1-01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国资委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A座1618室,邮编:678000,电话:0875-2216526)。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
市国资委加强舆论引导,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发布并全面阐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10条措施》《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的通知》《关于转发云南省国有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等“六稳”、“六保”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展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2.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等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办理流程进行了细致的宣讲和指导,共组织业务培训、集中对接会议等培训8场,参训人员417人次,实现了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3.聚焦疫情防控和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发布工作,制定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国有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实时发布保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及结果公示10条,及时发布市属国有企业减免市场主体房租工作动态信息,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的指导,确保国有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公告信息、交易结果信息和有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山市)进行公开,2020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1项。
4.聚焦“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主动公开。一是结合部门挂钩帮扶职责,将2020年度挂钩帮扶隆阳区汉庄镇金竹田村工作成效向公众公开。二是围绕市级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问题,及时依法对可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市国资委结合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级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事项,于2020年9月按照规范完成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2.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流程,进一步修订《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补充完善了考核评议、舆情回应等内容,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3.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市国资委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委机关各科室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完善政府网站渠道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市国资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信息发布前多重校对并在错别字检测网站进行严格检测,及时回应市政府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监测反馈问题,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
2.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市国资委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机制,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2020年,市国资委开设新媒体账号1个,即微信公众号“保山国资”,全年发布信息40期107条。
(四)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改工作,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工作中,由委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使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强化自查整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考评情况的通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市国资委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3.加强业务培训。市国资委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于2020年8月17日在委机关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培训,由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亲自授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明晰政务公开权责、积极履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地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2条,国资监管制度(部门文件)3条,文件解读3条,行政监督与管理(权责清单)1条,国资监管工作16条,财政信息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1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市政府页面点击“市国资委”进行查阅。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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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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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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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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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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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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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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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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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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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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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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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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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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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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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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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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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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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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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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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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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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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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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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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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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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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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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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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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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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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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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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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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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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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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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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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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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迄今为止,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未被申请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我委的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或申诉。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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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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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2021年,市国资委将从三个方面重点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