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19-1231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国有企业法治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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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云南省多家国有企业“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以来,数个密集发布的通报在云南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强烈的震慑效果。“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动车一等座”“违规购买酒、茶等”“违规报销交通补贴”“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并由下属公司报销费用”“领导班子成员私车公养”……被曝光的一系列问题都反映出,这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最致命的根源在于其领导班子示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好,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没有拧紧纪律的螺丝,党性缺失、任性妄为,法纪意识缺失。
市国资委党委要求保山市各级国资国企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深刻汲取秦光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及云南省国有企业“自我揭短、自曝家丑”教训,充分认识全面净化国资国企政治生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八个坚决肃清”的要求,把正确思想、严明纪律、优良作风、良好导向、正面典型树起来,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勇于纠正错误,构建“清亲”政商关系,重塑建国有企业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