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0-08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国有企业法治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市属各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国资委,市工贸园区、腾冲边合区国资办,市高黎贡山度假区财政分局:
为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对截至2020年7月31日印发的2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市国资委决定:
一、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1)。
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4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目录
2.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