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2-032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国有企业法治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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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较好完成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中心组的第一议题,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共组织开展2期市级国资国企系统中层及以上干部培训,参训152人次;各市属企业共组织不同层面的相关集中培训45场。二是市国资委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参加“云岭国资大讲堂”系列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理论中心组学习,并对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国资国企改革、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宣贯等提出具体落实要求,推动学习宣贯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确保统一思想、学以致用、上下贯通、全面覆盖。
(二)强化对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对“三重一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国企改革等事项,严格按照《保山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二是坚持把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国资监管、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转发省属企业章程指引,规范市属企业章程制定、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市属各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工作,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本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初步形成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强化市属国企法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各市属国企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深化“一企业一品牌”建设,有针对性总结出“满意电力”“梦想移动”“责任烟草”等党建品牌,广泛开展“党建+业务”系列活动,启动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二是加强国资国企法治队伍建设。市国资委和市属一级企业均设立专门的法治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外聘专业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项目决策、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前,一律由法律顾问事先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发挥论证把关、参谋助手作用。
二、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动国有经济、民营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公司章程、产权登记、资产划转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缩短企业办事时间。二是针对市属国企当前的问题和困难,突出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债务风险防控、盈利能力等指标的考核,将市属企业落实宏观政策调控、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三是报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意见》,市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为深入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把准方向、提供遵循。
(二)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薪酬分配制度,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对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及清算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为规范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扣减工作,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问责处理等薪酬扣减办法(试行)》。二是针对我市混合所有制企业存在的混改面低、运行机制不畅、效益不佳的不利局面,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开展公益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推进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增量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对近年来以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涉及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3·29”专案以案促改以及结合国企改革最新精神等开展专项清理,对《保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 《保山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保山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废止或修订,对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出台的27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废止3份。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投资、融资、借款、担保、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商务接待等内控制度,对公司现行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系统的“体检”。
(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每年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同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采取切实措施,逐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工作规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在重大项目决策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前,一律由法律顾问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发挥论证把关、参谋智囊作用。2021年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问责处理等薪酬扣减办法(试行)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3份,参与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协议签订研讨会议4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2次。四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诚恳接受、严肃对待、深刻反思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市级国资国企系统问题,统筹推动5户市属企业一体整改,市级国资国企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不断强化,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融合发展不断提高。五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全面提供资料、主动说明情况,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六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2021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保山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条。密切关注网上信访、市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和“12345”政府热线来电,及时回应公众意见,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确保接通率和办结率达到100%。
(四)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深化自然垄断性行业改革,保山电力公司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98.42亿千瓦时,较改革前降低购电成本4.95亿元。推进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和市场化程度等,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对商业一类企业,考核指标以盈利能力为主;对商业二类企业,考核指标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对公益类企业,考核指标以社会效益为核心。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市属企业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清理。二是健全企业、职工参与涉企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机制。在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制度制定中,注重听取和征求市属监管企业的意见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共推荐10名国有企业家代表建议人选;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坚持在重大决策前听取职工意见,推动职工参与公司治理。三是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构建国有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机制,加强个人诚信体系、政务诚信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督促各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及时足额纳税,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在“信用保山”自主申报近180条合同履约信息,归集报送个人信用承诺信息3200余条。四是加强市属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国企负责人座谈会,全面了解各企业经营情况及急需普及的法律法规,建立法律服务国企工作机制,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一对一”法治体检等活动。
(六)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国资国企改革监管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组织全委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学法,推动委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法守法、知法用法,并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建立了市国资委法治文化长廊,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等内容。通过简报、微信群和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化政策解读。在市国资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专栏,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发布普法案例6次。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市级国资国企系统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抓住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等“关键少数”,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组织1700余名国资国企干部职工通过“中国普法”“云南普法”公众号、“七彩云端”APP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在线答题活动、聘请法院法官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推动民法典宣贯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通过聚焦专题学习、专项整治、实战演练、广泛宣传、以案为鉴,认真开展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山行”主题活动,进一步压实了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四是扎实开展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联合市司法局组织4户市属监管企业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2022年工作打算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资监管的制度文件尚不能完全满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实际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三是少数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机关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2年,市国资委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推动落实国资监管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适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积极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三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法律审核,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市级国资国企“八五”普法规划。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