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0-09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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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1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力机构重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今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3月15日,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于3月15日重新组建成立,机构独立设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完成了办公区的搬迁、人员转隶与分工、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银行账户设置、财政经费申请、成立党支部与机关工会、建立单位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使委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所属企业党组织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谋划组织,夯实国企改革基础。一是聘请上海华彩咨询集团策划编制了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统筹推进企业整合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企业“瘦身健体”、重大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监管、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等重点工作,于9月20日以保发〔2019〕18号文件正式印发。二是全面完成了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收尾工作,督促市属监管企业于10月初全面完成公务(生产经营)车辆ETC的安装工作。三是加快开展供电、供水、供气和物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目前中石化分公司、烟草公司和香料烟公司的相关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已基本完成。四是按照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对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就起草我市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调研。
3.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国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全市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于6月27日经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代市政府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投资和借款担保管理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管控和风险化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国有资本的投资、担保和借款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形成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强化了企业内控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三是代市委组织部起草并联合印发了《保山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建立了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制度,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的形式加强统财分析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工作。五是准确掌握全市国有企业债务底数,加强对全市国有企业债务管控,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商市财政局全面开展了核实全市国有企业存量债务工作,并进一步加强了债务风险预警平台建设,对企业债务实行动态监测预警。六是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在今年6月建立了本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动态监控、预警处置和检查评估等四项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抓实“一岗双责”。
4.监管与服务并进,助推国企平稳运行。一是严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关,认真做好企业统财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全市国资快报工作和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二是把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预算作为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的重要抓手,完成了6户监管企业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清算,对企业超发多提的工资实行清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时,突出债务风险防范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相关指标权重,同各监管企业签订了2019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对4户企业2019年工资总额进行了预算备案。三是依法依规审批市属企业融资、投资、担保和资产转让及处置事项,共批复同意市属企业投资项目4个、投资金额4.95亿元,融资事项7笔、融资金额38.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28笔、担保金额87.57亿元,资产转让或处置事项13项。共登记全市国家出资企业产权信息202户,其中本年新办理占有登记17户,变更登记25户,做到“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四是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监管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先后参与督查检查2次。
5.从严管党治党,狠抓国资国企党的建设。一是研究制发了全面推进本系统“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六项创新提质工程”等具体方案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本系统年度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以党的建设引领和推动市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先后完成了所属企业违规发展党员和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改。二是组织召开了市级国资国企系统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对市级国资国企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并作了安排部署,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并同企业签订了年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7月,组织所属企业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了所属国有企业党委党建业务人员工作座谈会、系统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举办了2期国资国企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和1期支部书记培训班,全面提升国资国企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水平、加强国资国企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四是推动召开了市级国资国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对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和市属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进行警示教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正风肃纪强化国有企业政治导向。五是会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深入到9户所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党的领导、企业治理体系、重大风险防控、企业改革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根据市委安排,对直接监管的7户企业党委2019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今年底至明年初,还将组织实施对所属企业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6.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一是市委召开全市主题教育工作会后,市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于9月20日召开了市国资委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杨春庆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调研方案等,对10个专项整治任务及时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和边学边改工作。三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大会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并统筹协调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确保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全过程。
7.认真完成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挂钩村汉庄镇金竹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本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工作方案,挂钩金竹田村以来,委领导先后实地调研村情民情,产业发展、基层党建共5次,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转走访45人次,协调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1.6公里的村组道路硬化,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为重点,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并编制《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共编发《保山国资信息》57期、《保山国资》微信公众号17期45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70853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8534.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2708534.31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534.31元,占总支出的78.77%;项目支出575000.00元,占总支出的21.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3534.31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0%。人均基本支出133345.89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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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5000.00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作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完成办公场所改造、办公设备购置、水、电、通讯等各类办公条件筹备工作支出300000元。
(2)依法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通过统计、审计、稽核等监督手段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支出100000元。
(3)完成公务用车采购计划支出1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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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8534.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9%。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政府综合考核绩效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48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24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单位部分,其中:基本医疗69164.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083.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发放2019年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16796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85867.25元、日常公用商品服务支出207012.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元、开办经费300000元、国资监管工作经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75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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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017.81元,支出决算为176831.00元,完成预算的8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215.00元,完成预算的8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6.00元,完成预算的62.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没有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按2019年实际支出数填列。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资金来源有两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资金。“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差异数是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排的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986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200.81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76831.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521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6.0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215.00元,占99.09%;公务接待费支出1616.00元,占0.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21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5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50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原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公务出行用车需要,使用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大众帕萨特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调研过路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国资委到保山调研时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012.10元,由于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车改革补贴120515.29元、占比58.22%;工会经费38791.69元、占比18.74%;办公费18369.70元、占比8.87%;差旅费13474.00元、占比6.51%;物业管理费11463.30元、占比5.5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资产总额477388.64元,其中,流动资产3.51元,固定资产46807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09.9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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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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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公车购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度采购公务用车1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梳理项目经费开支方向,从资金到位、执行、管理及经费投入后各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绩效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75000元,全部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度资金实际执行175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资金规范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国资监管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通过统计、审计、稽核等监督手段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梳理项目经费开支方向,从资金到位、执行、管理及经费投入后各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绩效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00000元,全部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度资金实际执行1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资金规范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市国资委开办费
2.项目基本情况:市国资委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办公场所改造、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水、电、通讯等各类办公条件筹备、完善的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梳理项目经费开支方向,从资金到位、执行、管理及经费投入后各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绩效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300000元,全部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度资金实际执行3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经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资金规范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国资委主要工作职责,2019年分别设置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具体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本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绩效具体目标:作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完成办公场所改造、办公设备购置、水、电、通讯等各类办公条件筹备工作;依法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通过统计、审计、稽核等监督手段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按时完成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9年度市财政下拨经费文件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国资委工资等基本支出的通知》(保财资〔2019〕4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开办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19〕134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的通知》(保财资〔2019〕5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国资委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的通知》(保财资〔2019〕65号)
部门年度收支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708534.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8534.31元;本年部门总支出2708534.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8534.3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①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分配依据、分配结果、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三项内容。
②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等三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两项内容。
③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进度三项内容。
④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项内容。
2.项目绩效自评体系
2019年度一共开展3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因每个项目具体内容不同,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准确把握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
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共7分):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2019年实际开展项目4项,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市国资委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得3分;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019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2019年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预算配置(共8分):分配依据(3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依据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分配结果(3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得2分。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共10分):预算完成率(5分):2019年部门预算涉及3个项目,总额为575000元,全年执行数为575000元,预算完成率为100%,得4分;支出进度率(5分):2019年前三季度支出进度率为70%,在60%(含)至75%之间,得4分;
预算管理(共15分):“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市国资委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当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数,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1.90万元,得分5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5分):2019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得5分;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2019年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市财政局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5分。
资产管理(共5分):资产管理规范性(3分):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得3分;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得2分。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方面(10分):2019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产出质量方面(10分):2019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产出进度方面(10分):2019年度各项目的产出进度均符合预算支出进度要求,得1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方面(10分):2019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有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8分。
社会效益方面(10分):2019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有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8分。
可持续影响(5分):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办公室已建立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得5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由于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所以在进行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时,绩效目标存在细化不够、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进一步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支出数据及2019年初预算数。在决算数据中凡涉及上年数对比、与年初预算数对比的地方均没有可对比数据。“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是按实际支出数填列。2019年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排的“国企改革工作经费”支出644613.09元,不在决算数据填报口径没有在此反映。但相关支出均按各项规定列支,并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及公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报告不涉及专用名词及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1111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2019决算)20200921051052382.doc】
附件【附件1:保山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001210905414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