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0-01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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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4 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共有行政编制10 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负责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审核其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制、组建、重组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与处置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组织协调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提出国有资本运营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资本运营活动,协调处理企业兼并、收购、上市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企业股权多元化推进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和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配合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所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执行,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协调中介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工作。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审核认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并提出评价意见。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规定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修订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完成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探索市场化选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
5.负责委机关党组织、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和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及省属在保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建设与党员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所属各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指导所监管企业和所管理的中央及省属在保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工、青、妇工作和党内信访工作。联系和协调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所监管企业的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53,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3,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53,0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4,553,0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3,000.00元(本级财力2,553,0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53,0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5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93,000.00
元,项目支出2,1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83,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
员医疗补助。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42,500.00元,其中行
政运行1,982,5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00元,全部用于支付年度办公场所租赁费。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国企改革各项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2,393,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2,029,4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644,600.00
元,津贴补贴918,500.00元,奖金53,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800.00元,大病医疗补助3,200.00 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00.00 元(其中:工伤生育保险1,500.00元,失业保险5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63,500.00元,其中:办公经费18,400.00元,手续费100.00元,水费600.00元,电费1700.00元,邮电费4,500.00元,物业管理费22,000.00元,工会经费64,700.00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172,700.00(包括公务用车租车费8,3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64,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0.00元。(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子费100.00元。
2.项目支出2,16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80,000.00元,邮电费3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0元,会议费50,000.00元,培训费150,000.00元,租赁费18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000.00元。(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国资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000元,由于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无预算数,没有与上年预算数据对比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元。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93,000.00元,由于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无数据对比情况分析。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160,000.00元,由于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无数据对比情况分析。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手续、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363,500元,由于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无数据对比情况分析。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20年保山市国资委采购预算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国资委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6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保山市国资委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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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