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1-03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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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党建工作科、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共有行政编制10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负责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审核其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制、组建、重组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与处置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组织协调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提出国有资本运营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资本运营活动,协调处理企业兼并、收购、上市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企业股权多元化推进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和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配合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所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执行,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协调中介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工作。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审核认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并提出评价意见。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规定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修订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完成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探索市场化选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
5.负责委机关党组织、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和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及省属在保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建设与党员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所属各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指导所监管企业和所管理的中央及省属在保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工、青、妇工作和党内信访工作。联系和协调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所监管企业的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33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对比总收入减少117.20万元,下降25.7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82.80万元,增长32.43%,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上年减少200.00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预算资金安排来源较上年有变化,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8.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10万元(本级财力338.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对比总收入减少117.20万元,下降25.7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82.8万元,增长32.43%,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上年减少200.00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资金安排来源较上年有变化,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预算支出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117.20万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支出,且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相比有明显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1.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市级国企改革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268.1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233.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4.44万元,津贴补贴101.30万元,奖金6.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4.6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差旅费0.68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7.15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含公车改革补贴、公车租赁费)19.35万元。(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子费0.01万元。
2.项目支出70.0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万元,其中:办公费8.00万元,咨询费1.50万元,邮电费2.50万元,物业管理费2.15万元,差旅费11.36万元,租赁费25.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18.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国资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国资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50.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原因主要是依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情况,结合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本年预算数有所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国资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国资委共申报项目1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项目名称“市级国有企业改革经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市属企业发展战略更加清晰,主业优势初步显现,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初步形成具有保山特色的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助推保山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国资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万元,下降4.7%,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费使用分配上年有不同,调整了1.71万元在“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中,用于缴纳2021年残疾人保障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0111
附件【1.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20210302111615090.doc】
附件【2.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3021116246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