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59981D-/2022-031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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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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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党建工作科、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共有行政编制10名。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负责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审核其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制、组建、重组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与处置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组织协调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提出国有资本运营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资本运营活动,协调处理企业兼并、收购、上市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企业股权多元化推进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和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配合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所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执行,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协调中介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工作。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审核认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并提出评价意见。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规定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修订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完成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探索市场化选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

5.负责委机关党组织、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和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及省属在保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建设与党员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所属各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指导所监管企业和所管理的中央及省属在保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工、青、妇工作和党内信访工作。联系和协调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所监管企业的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01,753.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01,753.76,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01,753.76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增长6.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01,753.76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增长6.53%政府性基金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

增长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01,753.76,其中:本年收入3,601,753.76,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01,753.76(本级财力3,601,753.76,专项收入0.00,执法办案补助0.00,收费成本补偿0.0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01,753.76元,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增长6.53%其中:本年收入3,601,753.76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增长6.53%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01,753.76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增长6.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同比无变化

增长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220,753.7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01,753.7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01,753.76,其中基本支出3,037,9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356,90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预算部门在职人员19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1人,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较上年增长298,200.00元、机关运行费支出增加58,700.00;项目支出563,853.76,与上年对比减少136,146.24原因分析:2022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项目预算减少,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0,000.00,差旅费减少48,56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1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33,3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79,353.7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国有企业防风化债经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3,037,9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2,581,8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846,100.00元,津贴补贴1,140,500.00元,奖金70,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1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7,2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3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00.002)商品和服务支出456,100.00元,其中:办公经费20,0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3,200.00元,差旅费4,000.00元,租赁费6000.00元,劳务费7,2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医疗费17,600.0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00.00邮电费26,220.00元,工会经费81,780.00福利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含公车改革补贴、公车租赁费)218,000.00元。

2.项目支出563,853.76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商品和服务支出563,853.76元,其中:办公费62,000.00差旅费65,000.00元,租赁费313,853.76元,会议费3,000.00元,培训费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5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5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0,000.00,较上年减少4,900.00,下降10.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较上年减少4,900.00,下降49.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原因主要是依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情况,结合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本年预算数有所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00与上年持平,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与上年持平,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与上年持平同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共申报项目3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按年度支付市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保障部门办公用房需求。

(二)项目名称:其他运转-国有企业防风化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支付委托中介机构理清国有企业三角债、应对国企债务引发的诉讼事项,提出有效的化解债务问题的方案等委托业务费用;对国有企业防范债务违约、杜绝违规担保等问题进行调研检查;及时处理各种防范债务违约的突发事件。

(三)项目名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通过与省外知名高校联合举办国资国企干部深化国企改革政策及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国资国企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与业务水平,有针对性的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实质性难点问题,有效保障我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和推进。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6,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58,700.00元,占比14.7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2年预算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公务费核定标准增加等原因使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中办公费增长10,000.00元,邮电费增长26,200.00,其他交通费增长24,5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608,767.48,其中,流动资产2,150.62,固定资产599,266.9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7,349.9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391.8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436.70元,无形资产减少980.04,流动资产增加2,024.9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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