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党建工作科、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42项国有企业主体改革任务已如期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顺利收官。保山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在第三次督导评估中被省国企改革办评定为A级。
2.制定债务风险防控方案和接续融资方案,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工作,进一步厘清市属企业之间及与财政和县(市、区)、园区之间的“三角债”关系,优化债务结构,缓释债务风险。全市国有企业完成融资140.91亿元,偿还债务本息177.88亿元。其中,市属国企完成融资106.87亿元,偿还债务本息137.18亿元。
3.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的清理排查,围绕融资需求、处置回笼资金、增加收益水平等路径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结合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完成多项国有资产、企业股权的划转配置工作。
4.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市属57户各级企业经理层成员已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市属各级企业均已实行全员业绩考核,一岗一薪。企业增收减亏取得显著成效,电力公司营业收入去年同期增长21.18%;能源公司较去年同期增长27.47%;市属建投集团、永投(集团)等相关企业实施的“一水两污”、大柱山调水工程、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青华海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大瑞铁路保山火车站站前广场等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推进。
5.打好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攻坚战,主动与云南能投、三峡集团、京能国际、安徽能源、新华水电等国有企业开展合作洽谈。目前,与京能国际开展增资扩股合作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积极准备组织包装、申报能源公司部分优质水电站公募REITs项目。
6.举办了2022年市级国资国企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和党员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3期,完成第二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并及时启动第三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紧紧围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服务。
7.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省设计院集团巡视发现浦发国开项目重大问题的整改推动工作,牵头组织省委巡视工贸园区反馈“园区平台公司管理运行突出问题”的整改推进。加强定点帮扶工作,争取到位太阳能光亮工程项目资金30万元,助推挂钩村“牧云栖”乡村旅游项目实施,积极开展果树认养,助推香橼产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99,050.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99,050.3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897,296.6元,同比增长52.68%。主要原因分析:1.公务员基础性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及人员工资正常调整造成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449,300元;2.2023年新增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项目1,447,996.6元,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安排预算较上年增长43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99,050.36元,其中:本年收入5,499,050.3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99,050.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增加1,897,296.6元,同比增长52.68%。主要原因分析:1.公务员基础性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及人员工资正常调整造成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449,300元;2.2023年新增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项目1,447,996.6元,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安排预算较上年增长432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99,050.3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99,050.36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2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9,300元,同比增长14.79%,主要原因分析:1.公务员基础性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增长282,600元;2.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及相应社保费用增加166,700元。项目支出2,011,850.36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7,996.6元,同比增长256.8%,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新增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项目,安排预算资金1,447,564.6元,用于缴纳市属企业资产划转行为应缴税费。2.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安排预算较上年增长432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1,8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7,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6,7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0元,主要用于医疗大病保险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2,903,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11,850.36元,主要用于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3个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次,共计接待约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年度支付市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保障部门办公用房需求。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举办国资国企干部深化国企改革政策及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国资国企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与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国企改革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实质性难点问题,有效保障我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三是对化解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行调研,处理各类突发应急工作;四是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以保障国资委工作合法各合规性,并顺利解决各种因企业债务导致市国资委做为出资人被起诉的各种法律问题;五是全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过程中购买党建学习书籍、组织党员培训、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3.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绩效目标:配合完成市属企业间资产划转行为,上缴相应税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9,469元,较上年减少7,931元,下降0.02%。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过“苦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7,91,428.13元,其中,流动资产4,713.03元,固定资产786,71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660.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448.14元,流动资产增加2,562.41元,无形资产减少7,34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0111